文档介绍:1
间歇聚合生产过程的控制与安全
2010-6-23上海
2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司〔2009〕116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
(安委办〔2008〕26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有关要求,提高化工生产装置和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本质安全水平,
指导各地对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进行自动化改造,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编制了
《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
《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控制要求、
重点监控参数及推荐的控制方案》
,现予公布.
3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化工企业要按照《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控制要求、重点监控参数及推荐的控制方案》要求,对照本企业采用的危险化工工艺及其特点,确定重点监控的工艺参数,装备和完善自动控制系统,大型和高度危险化工装置要按照推荐的控制方案装备紧急停车系统。今后,采用危险化工工艺的新建生产装置原则上要由甲级资质化工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4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各地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指导意见》的要求,对本辖区化工企业采用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自动化改造工作,要制定计划、落实措施、加快推进,
力争在2010年底前完成所有采用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自动化改造工作,促进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进一步改善。
5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三、在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自动化改造过程中,各有关单位如果发现《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控制要求、重点监控参数及推荐的控制方案》存在问题,请认真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反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监督管理三司)。
各地安全监管部门也可根据当地化工产业和安全生产的特点,补充和确定本辖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
各省级安全监管局均有相应的安全通知
6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四、请各省级安全监管局将本通知转发给辖区内(或者所属)的化工企业,并抄送从事化工建设项目设计的单位,以及有关具有乙级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二○○九年六月十二日
7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的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
一、光气及光气化工艺
二、电解工艺(氯碱)
三、氯化工艺
四、硝化工艺
五、合成氨工艺
六、裂解(裂化)工艺
七、氟化工艺
八、加氢工艺
九、重氮化工艺
十、氧化工艺
十一、过氧化工艺
十二、胺基化工艺
十三、磺化工艺
十四、聚合工艺
十五、烷基化工艺
重点讲解
首批重点监管化工工艺十五个
您所在企业的工艺在目录内吗?
8
当前国内外流程工业安全控制技术简介
(1)采用继电器搭建或专用仪表
在60~70年采用电动单元组合仪表老装置中,
使用较为普遍。
一般另外设置报警辅助操作台,由重要的工艺参数指示记录仪和信号闪光报警器、手动停车及复位、投运按钮等部分组成。
而对于大型机组等设备运行状况和保护,也引入主控制室显示和报警,停车保护则一般采用设备自带的专用仪表系统来完成。
9
光字牌
显示报警内容
巡迥报警器
闪光报警器
继电器型
10
(2)安全联锁保护直接在DCS中实现
在中小型装置上应用较多,一方面此类装置对安全等级要求相对不高,或没有明确的安全等级(SIL)要求,另一方面根据用户对安全的认识程度、管理、投资状况等各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可将安全控制系统与DCS融合,由DCS来实现安全控制系统的安全联锁功能,能够达到一定的保护作用。可节省成本、空间和安装费用,缩减操作和维护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