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7
文档名称:

论劳动同法的立法宗旨.doc

格式:doc   大小:49KB   页数:7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论劳动同法的立法宗旨.doc

上传人:jiqingyong11 2017/4/8 文件大小:49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论劳动同法的立法宗旨.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内容提要: 立法宗旨集中地体现了一部法律的基本价值判断准则。从《劳动合同法》立法过程中的激烈争辩可以看出, 立法宗旨问题关乎我们对劳动合同法的定位以及对其根本性质的认识。在承继劳动法立法宗旨的基础上, 倾斜保护的社会法思路应该成为劳动合同法的基本指导思想。关键词:劳动合同法立法宗旨倾斜保护社会法作为最集中体现一部法律基本价值判断准则的立法宗旨, 它的确立关乎我们对于一部法律的性质的基本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是立法过程中激烈争辩的内容。在《劳动合同法》起草过程中, 其立法宗旨的表述四易其稿, 在表述上存在着某些一致的地方, 也存在着一些变化。对4 次审议稿中立法宗旨的演变过程进行回顾, 我们能够清晰地看到立法者的思维轨迹。 4 部稿子 4 次审议中, 没有变化的内容主要有: 一是, 一直强调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是,一直强调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4 次审议中, 发生变化的内容主要有: 一是, 一审稿中强调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 二审稿强调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 三审稿和最终稿提的是完善劳动合同制度。二是, 一审稿、二审稿都以《劳动法》作为立法依据;三审稿、最终定稿中都没有再提以《劳动法》作为立法依据。三是, 最终定稿与一审稿、二审稿、三审稿中有显著变化的是增加“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以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相配套。一、劳动合同法立法宗旨争论及其质疑在劳动合同立法过程中, 关于立法宗旨, 劳动法学界出现了所谓“双保护”和“单保护”之争。所谓“单保护”,是指“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所谓“双保护”,是指“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有人认为立法必须在“双保护”与“单保护”之间做出非此即彼的选择[1]. 更有人认为, 劳动合同立法发生了所谓从“双保护”到“单保护”, 从民法调整到社会法调整的变化[2]. “双保护”观点是学者对某些人大常委会委员观点的一种概括。例如, 曾宪梓在《劳动合同法( 草案)》进行第 3 次审议的时候, 认为“劳动合同是由劳资双方签订的, 既应该保护劳动者的利益, 也应该保护雇佣劳动者的人的利益。我们制定劳动合同法, 就应该兼顾各方的利益,保护各方的权益。”倪岳峰委员也建议“在草案第一条的立法目的中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改为‘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3] 厉无畏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 劳动合同法一是要保护劳动者, 二是要保护企业。保护了企业也就是保护了劳动者, 企业的权益无法保障,劳动者的最终权益也无法保障[4]. 主张所谓“单保护”观点的多见于劳动法学研究者,最主要的代表是王全兴。他认为:任何一部法律或一个法律部门, 对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各方当事人都会保护其合法权益, 但在立法目的条款中有的作‘双保护’表述, 有的作‘单保护’表述。前者如《合同法》第1 条中“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规定, 这意味着给双方当事人以同等力度的保护, 即平等保护; 后者是将保护某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在立法目的条款中作明确表述, 而将保护他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精神蕴含于其他条款中,如《担保法》第 1 条中“保障债权的实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 条中“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劳动法》第1 条中“保护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