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美国俄克拉荷马市大学法学院
2012年美国法律证书项目
协议
美国俄克拉荷马市大学法学院( 以下简称OCU LAW)将于2012年暑期举办美国法证书交流学习项目,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院(以下简称中南)的学生提供美国法课程证书。合作双方就该项目下各自承担的义务和责任达成以下共识:
1. 项目起止时间:2012年7月9日至2012年8月3日
2. 该项目为英语授课
3. 顺利完成该项目的学生将获得结业证书
4.
5. 中南将接受学生的报名并且从中选择10名英语流利的学生前往美国参加2012年的学习项目。如果报名的学生超过10人,可用名额将根据空缺名额稍后确定。在选派学生参加本次学习项目时,中南应该选择攻读不同学位的学生,包括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
6. 中南应该派遣一名老师或行政代表负责监督和协助学生在美国的学习和生活。
7. 项目课程内容包括:
a. 美国法律制度介绍
b. 美国法律研究与法律文书写作介绍
c. 美国律师角色与律师行为规范
d. 美国审判实践介绍
8. 在这四周美国法的学习过程中,第7条中所提到的b项和c项课程将从每周一到周四的上午9点进行至下午12点。第7条中提到的a项课程将从7月10日星期二持续至7月13日周五的上午9点到中午12点,或者,在指导老师的要求下,课程在7月12日周四的下午1:30到4:30将继续。而且如果老师在7月12日周四安排了额外的课程,7月13日周五的课程就不再进行了。第七点中所提到的d项课程的上课时间是7月30日周一到8月2日周四的上午9点至中午12点,或者,在老师的要求下,这门课程可能在8月1日和2日的下午1:30到4:30继续。
9. 除提供授课外,本项目还提供以下活动:
a. 欢迎宴和欢送宴
b. 参观美国法院,律师事务所和相关法律机构
c. 参观当地人文景点
10. OCU LAW将为中方学生提供来自该校法学院的学生向导。
11. 由中南选定的10个学生的项目费用为:3600美元/人。如果到时还有空位,超出已选定的10人以外学生也可以参与本项目。是否有空位以及其费用的具体数额另行商议后决定。
12. 上述费用包括当地陆上交通,食宿(除了项目描述中提到的出游时的午餐外),教学和文化活动费用,教材,学费,强制健康保险费,SEVIS(国际学生和学者信息系统)签证费。项目开始前活结束后的旅游保险不包括在内并且由参与方支付。
13. 项目费用由中南收齐后以电汇的方式支付。OCU LAW和中方学生各自支付
银行收取的100美元以下的手续费,如果OCU LAW所在银行收取的手续费高于100美元,中方学生应对该超出部分进行补齐。
14. 如果有10名或者更多的中南学生参与该项目,OCU LAW将承担一名陪同学生出国的中方督导的费用(但不包括下面15, 16条所提到的费用,以及200美元/人的不可退预付金);如有少于10人参加,中南将负担中方法学院老师或行政代表费用。(但OCU LAW允许中南老师享受此次每位参与学生的总费用的10%折扣。)
15. 上述费用不包括:往返美国机票,零用钱,护照费,第12项以外的食宿,强制健康保险以外的其他任何保险费,以及应在中国支付的任何相关签证费用。
16. 学生和中方老师需自行承担往返美国机票(2012/07/08抵达,2012/08/04返回)。OCU LAW对以上日期将不做调整。任何与以上日期不相符合的行程所产生的后果(包括保险),将全部由中方承担。
17. 中南必须要求所有参加者做肺结核检查;并且要一律拒绝肺结核结果呈阳性的学生申请。
18. 在2012年4月3日前,中南必须提供初步选定的学生名单以及200美元/人的不可退押金。中南应向参与该项目的学生收取押金并且以电汇方式进行支付本合同第13条所列出的相关费用电汇给OCU LAW。这些预付金可用来充作3600美元的一部分。
19. OCU LAW最迟在2012年4月20日之前收到以下文件:最后确定的学生名单、学生护照信息表、责任豁免书、学生信息表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学生信息表以及责任豁免书应随本合同一同传真给OCU LAW。
20. OCU LAW将给中南提供完整的DS-2019表格,SEVIS收据,计划录取通知书,项目费用支付证明。签证面试时,学生自己负责提供其他相关文件。
21. 中南必须最迟在2012年4月20日之前一次性支付本合同第13条所提到的所有学生的项目费用。
22. 中南必须要求学生最迟在2012年4月30日去美方驻中国大使馆或总领事馆参加面签。
23. 中南必须在2012年6月1日之前向OCU LAW提供所有学生和中方法学院老师或行政代表已获签证和购买机票的证明。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