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浅议新形势下如何加强经济责任审计
浅议新形势下如何加强经济责任审计
【摘要】文章结合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新形势下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有关对策,以期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者有所裨益。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问题方法
一、经济责任审计概述
作为一种受托责任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受到委托人委托后对委托人所承担的义务。经济责任审计的一般内容包含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社会与经济发展指标完成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与健全性、重大决策的科学性与合规性、财经法规执行情况、个人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等。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是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企业及其他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进行,它是国家赋予审计部门的一项神圣而重要的审计责任,它的顺利实施对我国国有资产管理、经济体制改革以及公共预算管理等都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经济责任审计具有评价、鉴证和监督三项职能,它具有不可低估的重要意义,它可以用来调节国家机器规范各权力主体,发挥着制衡功能。具体来说经济责任审计的意义可分为以下几点:第一,警示教育党内和政府官员,督促其高效、勤政与廉洁。依据对某特定受托者进行审计后的审计结果,对其进行相应的奖惩,以持续优化领导干部职能与价值;第二,优化企事业单位与政权机构的有关职能,提高资源利用率。通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计量受托责任,使受托者与委托者间成立互相信任的关系;第三,经济责任审计通过规范审计,有效地控制了受托者资源财产管理权,并促使提升权力使用规范度,形成强有力的经济权力制约机制,这也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最根本意义。
经济责任审计在我国的发展历程大致可分为在企业的试点阶段、在机关事业单位推广阶段、全面创新阶段。其中,试点阶段又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厂长(经理)离任的经济责任审计。随着1978年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开展以来,企业自主权的扩大进一步加剧了国家与企业间的信息不对称,部分领导人员虚报成绩、以权谋私,为了维护国家利益加强对企业经济活动的监督,厂长(经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应运而生,此后离任审计的程序、法律与范围等逐步得以建立,经济责任审计的规范性也进一步得到了加强;二是承包经营阶段的经济责任审计。1987年六届人大会议根据经营权与所有权相离的原则,重点完善企业经营机制上,国家以合同的形式将国有企业的财产使用权与经营权承包下去,承包者得到一定的经济利益并承担企业的经济责任,为促使承包者依法办事,正确行使职权,审计署发布了有关规定以进一步规范了承包经营经济责任审计的程序及重点。
在经济责任审计在机关事业单位的推广阶段,随着国企改革持续推进,承包经营经济责任审计逐步转向企业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先后印发了有关暂行规定,对审计经费、对象等做出了规定,标志着我国正式实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在我国经济责任审计的全面创新阶段,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审计对象有所扩展,“五部委”明确要求自2001年起逐步开展县级以上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二是经济责任审计专职机构建设逐步完善,通过内部调整或增加编制等方式,县级审计机关设立了经济责任审计专职机构;三是审计模式不断完善,审计模式较为灵活,许多地方采取了任中审计,将监督关卡前置,还有些地方实施了任前审计;四是制定了详尽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