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老赖,你能赖到哪里去?
老赖,你能赖到哪里去?
老赖,你能赖到哪里去?更新时间:2016-01-25 09:29:18老赖,你能赖到哪里去? 给大家科普一下,老赖,就是专指欠了别人钱迟迟不还的人(国家执法机构也无法对其实施有效措施,即老赖,你能赖到哪里去?
老赖,你能赖到哪里去?
老赖,你能赖到哪里去?更新时间:2016-01-25 09:29:18老赖,你能赖到哪里去? 给大家科普一下,老赖,就是专指欠了别人钱迟迟不还的人(国家执法机构也无法对其实施有效措施,即使债权人胜诉也无法获得还款的人)。而法律意义上的老赖,一般是指在民商领域中的一类债务人,其拥有偿还到期债务的实力,但是基于某种缘由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债务。小编常常遇到明明有经济实力却依旧义正词严分文不付的这一类人,他们通过隐匿、转移财产等许多方式躲避债务,让我们的债权人和法院执行局同志只能干瞪眼?
听起来很可恶有木有?对,就是这么不能忍!!!!法院的同志们因为条件上的各种受限也是各种被债权人误会没有加大强制执行力度,一肚子委屈有木有!!!!
就这样,2010年7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规定了限制高消费等一系列问题,拉开了痛打老赖的序幕!
这项《规定》中最牛掰的是列举了八类禁止的高消费行为:(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6)旅游、度假;(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2012年7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建立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若干问题的看法》,规定了银行业、证券等金融监管部门和人民银行帮助人民法院全面加强执行工作。这标记着,金融监管机构将全力向老赖施压。
老赖,就问你怕不怕?!
假如以上还不能让老赖无所遁形的话,前方高能请留意!!!
2016年1月20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牵头,人民银行、中心组织部、中心宣扬部、中心编办、中心文明办、最高人民检察院、教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平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爱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计生委、国资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平安监管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林业局、学问产权局、旅游局、法制办、国家网信办、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公务员局、外汇局、共青团中心、全国工商联、中国铁路总公司等44家单位联合签署了《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对,是44家!你没有看错!
《备忘录》共提出55项惩戒措施,基本可以分为八大类:第一类是对失信被执行人设立金融类机构的限制措施;其次类是对失信被执行人从事民商事行为的限制措施;第三类是对失信被执行人行业准入的限制措施;第四类是对失信被执行人担当重要职务的限制措施;第五类是对失信被执行人享受实惠政策或荣誉的限制措施;第六类是对失信被执行人高消费及其他消费行为的限制措施;第七类是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出境、定罪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