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财政投融资参与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实证分析
财政投融资参与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实证分析
摘要:利用财政投融资参与新型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不但可以为城镇化建设筹集大量资金,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而且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通过借鉴上海市财政投融资参与城镇化建设的经验,建立和完善地方政府财政投融资平台,拓宽融资渠道,盘活政府存量资本,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进来,以保障中国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顺利推进。
关键词:财政投融资;新型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司
中图分类号:F81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31-0102-03
一、引言
2011年末,中国共有657个设市城市,建制镇的数量增加至19 683个,%,,,首次超过农村人口,成为中国社会结构的一个历史性变化[1]。已经初步形成了4个成熟的城镇群和若干个半成熟城市群的格局,城镇化取得了巨大的成绩[2]。
但是中国旧型城镇化是由赚取土地差价推动的,执行的是以土地财政和土地金融为主导的投融资模式。根据财政部综合司和国土资源部财务司统计,(),,[3],,,%(),其中10个地区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超过100%,%,16个地区债务率超过100%,20个地区偿债率超过20%[4],地方政府偿债压力增大,财政潜在风险凸显。
这种靠赚取土地差价、过度依赖房地产市场的繁荣推进了城镇化进程,显然已经不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要求。据财政部财科所按国际城镇化经验测算,中国新型城镇化将需要地方政府30万亿元左右的公共投资规模,如此巨大的资金需求,对于债务负担已经很重的地方政府财政来说将更加捉襟见肘,如果仍采用过去的土地金融模式来筹措城镇化建设资金,将有可能会导致公共债务风险,因此本文从财政投融资角度进行研究城镇化建设资金的筹集和运用,笔者先从利用Aoki的状态空间模型法建立委托代理模型(张勇等,200
3),对利用政府纯粹财政资金投入城镇化建设,其效率比较低下,然后借鉴上海城镇化建设资金筹集与运作进行相关性分析,最后为财政投融资参与新型城镇化建设提出对策建议。
二、财政投融资参与上海城镇化建设的实证分析
财政投融资(Fiscal Investment and Loan)是指以政府为主体,采取有偿的手段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广泛地筹集资金,并按照政府特定的政策目标进行资金投放,以形成固定资产为主要目的所产生的一系列资金筹集和资金运用的活动[6]。它既不是泛指财政一般性的投资和融资,也有别于商业性的金融投资,其资金运用以国家的政策为导向,以实现一定时期政府的政策目标为目的,同时又能避免财政资金使用的低效率,各级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建立财政投融资平台为新型城镇化建设筹集资金。下面拟对上海市城镇化建设财政投融资的运作进行实证分析,从而为中国地方政府改变旧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