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对已安装电梯设备成品移交确认单
表QG/SM JC 202-12(a)-2015
序号
设备完好确认部位( #楼 #梯)
使用前确认
设备移交总数(总计)
1
电梯轿厢
( )套
2
电梯显示、按钮
( 对已安装电梯设备成品移交确认单
表QG/SM JC 202-12(a)-2015
序号
设备完好确认部位( #楼 #梯)
使用前确认
设备移交总数(总计)
1
电梯轿厢
( )套
2
电梯显示、按钮
( )套
3
电梯厅门、门套、地坎
( ) 套
4
电梯启动钥匙
( )把
5
电梯运行状况、有无异响
备注:电梯使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电梯移交之前轿厢及外招部件均完好且可正常使用,施工单位应在保护前做好接收手续(包括拍照留档等),使用时造成电梯损坏(包括:轿厢变形、轿厢及功能部件表层划伤、开关按钮失灵,污染等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
2、电梯使用过程中本身故障由电梯安装单位负责维修。装修单位及电梯安装单位应积极配合维修。
3、电梯运行必须配备专职人员,且必须取得电梯操作证方可操作电梯,且应满足一证一梯。
4、除顶层外招按钮外的楼层间与电梯轿厢的呼叫功能由施工单位自行解决。
5、电梯交付时已提供照明,损坏由施工单位维修及更换。
6、轿厢与楼层间的间隙由施工单位做好防尘、防坠、防水措施,如使用期间由于垃圾及漏水造成的故障及损坏由施工单位负责。
7、施工单位严禁超载使用电梯(总重量不得超过700KG,限载人数:8人),凡用电梯运载散物件(如沙石、余泥等)必须有良好包装,否则不准进入。运输液体、腐蚀性等材料必须做好防护措施,严禁冲洗电梯口及周围楼面地板,施工期间保持电梯轿厢门周围干燥,以防水渗入电梯面损坏电梯设施。由此产生的故障由施工单位负责。
8、严禁自行车、摩托车进入电梯。
9、电梯移交时电梯安装单位应将基本的操作方法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