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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垣县亦工亦农问题.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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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长垣县亦工亦农问题
然而,2011年9月22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豫人社养老函﹝2011﹞4号文件,却给了这些老人当头一棒,文件中明确规定:“2011年1月31日以后转为城镇户口的,不符合文件规定的参保条件”。
  魏庄镇大长垣县亦工亦农问题
然而,2011年9月22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豫人社养老函﹝2011﹞4号文件,却给了这些老人当头一棒,文件中明确规定:“2011年1月31日以后转为城镇户口的,不符合文件规定的参保条件”。
  魏庄镇大付寨村62岁的傅连喜老人说,他1973年退伍回乡后是村民兵营副营长,带头响应县里号召来到煤矿工作。结果煤矿破产回来后,自己不仅一身伤病,而且也没有土地。媳妇整天嘟囔他:“地没地,钱没钱,白养你了!”
  傅连喜说,去年9月县里给他转了城镇户口,可转了还不如不转呢!为啥?到现在还没有入上城镇养老保险。
县社保局期待圆满解决问题
2011年12月28日,记者就此到长垣县社保局了解情况。
  长垣县社保局负责同志说,他非常同情这些老人的遭遇。2011年,县社保局看到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落实的申请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名单后,第一批解决了19人的养老保险问题,第二批申报的名单却被省社保局打了回来,原因是超过了文件规定的申报期限。
  这位负责同志认为,这些老人自从1974年到长垣煤矿工作起,就已经变成了城镇企业职工,而且1982年回乡至今没有土地,就已经说明他们的身份已经不再是农民,应该是城镇企业职工。公安机关现在给他们换发的是新户口簿,也是对他们城镇户籍的重新确认。他们曾经和城镇企业保持劳动关系很长时间,并且贡献很大。政府不仅应该让他们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而且对于因公受伤的那些职工,还应该让他们享受到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
这位负责同志表示:“县社保局也想解决这些老人的养老问题,但是豫人社养老函﹝2011﹞4号文件规定,2011年1月31日前具有我省城镇户籍的才符合规定的参保条件,并且该文件到2011年12月31日将被停止执行。目前,这批老人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申报材料被卡,县社保局也不知道该如何处理。希望媒体帮忙呼吁一下,让这些‘亦工亦农、非工非农’的老人老有所养!”
  2012年1月31日,在本报发稿前,记者再次和这些老人联系,得知他们的养老问题虽然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但仍未解决。
问题最新进展
2012年2月6日,新乡市主要领导参阅《网上舆情》后,立即做出“请认真研究,妥善解决,使这批‘亦工亦农’人员老有所养”的批示,县主要领导亲自安排,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由社保局、科工信局、民生服务中心等部门共同负责的专项处理小组,针对这一情况进行调查
根据调查落实情况,结合原长垣鹤壁煤矿“亦工亦农”人员的要求,长垣县政府以长政函〔2010〕5号文件向市社保局发函请予入保。县社保局也多次到市社保局汇报,但由于招工手续不符合入保政策,不能入保。2011年元月,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豫人社养老〔2011〕4号文,按照人社部发〔2010〕107号文件精神,适当放宽《关于原“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的通知》,科工信局于2011年4月18日对先期调查的56名无责任田人员中超龄的第一批22名人员在其乡镇所在地进行公示,其中19人符合现行入保政策,经县社保局上报省社保局后,已全部被省社保局批准参保,目前已正常领取养老金。县科工信局按照豫人社养老〔2011〕4号文件精神,于2011年10月20日对第二批的168名人员进行了公示,其中超过退休年龄人员71人,已报省社保局待批;未到龄人员95人,符合参保条件,正在办理参保手续。
从调查情况来看,这批老矿工对该县所采取的措施是基本满意的。目前,该县正在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并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措施,千方百计解决这批“亦工亦农”人员的后顾之忧。
长垣县老矿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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