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抗菌药物分级使用及分级管理办法
抗菌药物分级使用及分级管理办法
各科室:
为规范我院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保证临床用药的安全、有效、经济,避免和减少药物不良反应,控制病原微生物耐药性的产生,全面提高医疗生感染的高危因素,如果不预防应用抗菌药物,一旦发生感染将引起严重后果。
(2)应在充分考虑感染发生的可能性、预防用药效果及不良反应等基础上规范用药品种和给药方案。
(3)不能随意选用广谱抗菌药物、新品种、价格昂贵品种或多种抗菌药物联用作为预防用药。
(4)围手术期预防用药,应综合考虑本院或本病区可能流行的致病菌、手术范围、手术部位与污染程度、手术持续时间、病人机体状况等因素,合理选用抗菌药物,其原则是:
A、广谱、有效(杀菌剂而非抑菌剂)、能覆盖手术部位大多数病原菌。
B、杀菌剂剂量要足够。
C、根据药物半衰期决定用药次数。
D、宜静脉给药,一般用β-内酰胺类抗生素。
E、清洁手术(分甲、乙两类):
甲类:如疝、乳房、甲状腺、精索静脉、大隐静脉曲张等一般中小清洁手术,原则上可不用抗菌药物。如需使用,~1小时内或麻醉开始时使用一个剂量。介入治疗术可参照处理。
乙类:如心脏、胸部、头颅、骨、关节及有人工植入的大型清洁手术,以第一线抗菌药物为主。在糖尿病或免疫功能低下等情况下的介入治疗可参照此类用药。
F、清洁但易受污染的手术:
如胃、肠、肺、耳鼻咽喉科、妇产科、口腔颌面外科等手术及开放性创伤,原则上手术当日使用抗菌药物,必要时可延长至术后48小时。如经阴道子宫切除术,可用至术后2~3天。
G、污染的手术:
如脓疡切开引流、化脓性胆管炎、骨髓炎、肠穿孔、腹膜炎等术前已明确感染的手术,从围手术期起即按治疗性使用抗菌药物原则用药。
二、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注意事项:
(1)单纯性病毒感染者不用抗菌药物。
(2)预防性应用的抗菌药物应安全、有效、不良反应少、给药方便、价格便宜。
(3)预防用药应有目的,针对一种或二种可能的感染菌选择药物,不能盲目采用广谱抗菌药或联合用药以预防多种细菌感染。
(4)抗菌药物的预防应用不能放松严格的手术操作及无菌技术,并应加强临床观察及消毒隔离措施。
(5)清洁肠道用药:施行结肠、直肠手术,于术前2-3天开始口服肠道制菌药物,以减少术后并发感染的机会。
临床抗菌药物联合应用的管理原则
一、严格掌握联合用药指征,以期达到抗菌的协同作用,降低不良反应,减少细菌耐药产生。
二、联合用药一般为两种作用机制不同的抗菌药物联合应用,特殊情况可联用两种以上,包括抗真菌药。
三、联合用药一般适用于以下情况:
(1)病原体不明的严重感染。
(2)单一药物难以有效控制的混合感染。
(3)单一药物不能控制的耐药菌感染,特别是院内感染。
(4)为减少各药物单一使用的剂量,减少不良反应。
(5)需长期用药,有利于防止细菌耐药性产生,如抗结核治疗。
临床特殊情况下抗菌药物应用的注意事项
一、肾功能不全患者应用抗菌药物注意:
(1)选择药物和设计给药方案时,必须考虑:药物的肾毒性、患者肾功能损害程度及对药物动力学的影响。如正在进行血液或腹膜透析治疗时,应估测对药物清除率的影响。
(2)根据肾功能不全程度应调整药物给药剂量及给药时间。
二、肝功能不全应用抗菌药物注意:
在选用抗菌药物时应考虑药物对肝脏毒性反应及肝功能减退对药代动力学的影响,避免使用肝毒性明显的药物。
三、新生儿患者应用抗菌药物注意:
一般应选用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β—内酰胺类抗生素。避免使用或慎用氯霉素、磺胺药等抗菌药物,避免应用氨基糖苷类、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等,确有应用指征时,必须进行血药浓度监测,个体化给药,不能进行血药浓度监测者,不可选用上述药物。禁止使用四环素类、喹诺酮类药物。新生儿不宜肌肉注射。
四、小儿患者抗菌药物应用注意:
避免应用氨基糖苷类药物,确有应用指征时,必须进行血药浓度监测,个体化给药。8岁以下儿童不用四环素类药物,18岁以下未成年人避免使用喹诺酮类药物。
五、妊娠妇女应用抗菌药物注意:
必须考虑药物对胎儿的影响及妊娠期妇女药代动力学的改变,避免不必要的用药。在必须用药时,应选择风险/效果之比最小的药物,并告知患者药物对继续妊娠可能引起的风险。
六、哺乳妇女应用抗菌药物注意:
必须使用抗菌药物时,应尽可能选择在乳汁中浓度低、安全性高的药物,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并按药代动力学原理调整给药与哺乳时间,如哺乳结束后立即用药,或在婴儿较长睡眠前用药,使婴儿从乳汁中摄取的药物降至最低。
七、老年患者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