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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控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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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控方案.docx

上传人:非学无以广才 2022/6/2 文件大小:1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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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控方案.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县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控方案

  为了进一步优化全县农村金融环境,有效防备信贷风险,提高金融机构助力脱贫攻坚的积极性和持续性,加大小额信贷投放力度,根据陕西省脱贫攻坚指挥部《有关进一步健全机制全面推动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告知》(陕脱贫发督保证专款专用。贫困户要自觉根据借款合同商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严禁将贷款用于转存套利、高息转贷、个人消费、非法集资及其他违背法律法规的领域。村(社区)风控小组、互助联保小构成员、帮扶负责人、乡镇驻(联)村干部经办金融机构要监督贫困户将贷款用于申请发展的项目。
  (二)开展针对性技术服务。由村(社区)风控小组牵头,收集贫困户在项目实行中需要的技术服务内容和措施,由驻村工作队、乡(镇)联(驻)村干部衔接县、乡镇有关业务部门技术人员开展针对性的技术服务。
  (三)协助搞好产品营销。充足发挥帮扶单位,农民专业合伙社、农业产业化龙头公司等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的作用,为贫困户产业发展提供产品营销服务。
  (四)财政贴息补充阐明。对已获得扶贫小额信贷,但因数据清洗或脱贫退出建档立卡贫困户数据库的,应继续参照扶贫小额信贷政策予以财政贴息,纳入风险补偿金代偿范畴,直至贷款完全清偿。
  五、贷款回收
  (办、中心)、村风控小组、金融机构要在贷款到期前60天告知借款人做好还款准备。贷款到期前30天由金融机构向金融办提供到期贷款明细,金融办向镇(办、中心)发出提示函,各镇(办、中心)书面告知借款人准时还款,各金融机构配合;
  保证准时收回贷款。
  ,在贷款户符合申请扶贫小额信贷条件、具有还款能力及意愿、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经镇(办、中心)、村风控小组审批批准后,金融机构给办理续贷手续;
  对符合申请扶贫小额信贷条件、确因非主观因素不能归还到期贷款的贫困户,经镇(办、中心)、村风控小组审批批准后,金融机构为其办理贷款展期或无还本续贷。
  “户贷企用”类贷款:各有关镇(办、中心)、各金融机构要加强风险预警监测,对存量“户贷企用”小额信贷贷款制定具体还款筹划,加强监督管理、分类解决清收,保证“户贷企用”资金安全收回,避免风险向贫困户转移。
  六、风险补偿
  (涉及户贷户用、户贷企用)归还宽限期为30天(含),在此期间,金融办督促有关镇(办、中心)、村委会同金融机构对逾期贷款本息进行债务追索,对超过宽限期仍未还款的贫困户和用款公司,由金融机构提出风险补偿金代偿申请,经县金融办、财政局、扶贫开发局审核认定,根据“先代偿、后追偿”的原则,在保证债权不变的前提下立即启动风险补偿金代偿,债务根据7(政府):3(银行)的比例分担所有的借款本息及有关费用。对“户贷企用”后续由扶贫局、财政局、各镇(办、中心)、各金融机构等部门联合开展贷款本息追索,对歹意逃废债务的贫困户,由金融机构依法起诉,通过司法程序追偿债务。对“户贷企用”类的用款机构在追偿无果后,由各镇(办、中心)协助贫困户依法追偿债务。
  %或风险补偿金局限性时,金融机构有权停止发放贷款,金融机构应同步配合金融办、扶贫部门立即采用措施,解决不良贷款。当不良率降至3%以内或担保基金补足后,双方可协商恢复贷款发放。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委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