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委托收购合同样本]原则委托双方合同范本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委托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中拟采购的货品、工程、服务:
就上述项目的采购,甲方委托乙方采用 措施进行采购,乙方批准接受委托,双方[委托收购合同样本]原则委托双方合同范本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委托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中拟采购的货品、工程、服务:
就上述项目的采购,甲方委托乙方采用 措施进行采购,乙方批准接受委托,双方达到合同如下:
一、乙方根据《中国政府采购法》、《中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进行组织采购,为甲方做好服务工作。
二、本合同签订后,即开始进行本项目的采购工作,甲方核心负责如下工作:
(一)协助乙方作好采购(招标)工作,提供项目有关资料,提出采购(招标)文献中供货范畴、技术规格和特别商务规定;
(二)参与评审(评标)委员会的工作,和其他评委一起共同完毕评、定(标)工作;
(三)按成交(中标)告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和成交(中标)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
(四)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按合同商定和政府采购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应当支付给供应商的价款或报酬。
三、乙方核心负责如下工作:
(一)构成专项工作小组,指定一位项目负责人,代表乙方联系和解决采购(招标)过程中的有关事项,接受和签收甲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规定。编制采购文献,请专家审查、采购人拟定,并报送临沂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如下简称采购办)备案;
(二)采购文献报送采购办项目负责人备案后,根据规定程序,在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和网站(《中国财经报》、《齐鲁晚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山东省政府采购网站、临沂政府采购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公示并发售采购文献;
(三)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构成项目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
(四)组织采购项目的评审(评标)和记录工作;
(五)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论编制评审(评标)报告、汇集采购和报价(招标)文献并按有关规定立即报送采购办;
(六)发出成交(中标)告知,组织甲方和成交(中标)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或合同,并在合同(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送采购办备案。
(七)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一条“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承认的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工作”有关规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采购项目验收,并填制《临沂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一式四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