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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某省人民政府雇员管理试行办法
案例某省人民政府雇员管理试行办法
【案例资料】
某省人民政府雇员管理试行办法
(吉政发〔20__2〕21 号 20__2 年 6 月 20 日)
为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政府工作对某些
案例某省人民政府雇员管理试行办法
案例某省人民政府雇员管理试行办法
【案例资料】
某省人民政府雇员管理试行办法
(吉政发〔20__2〕21 号 20__2 年 6 月 20 日)
为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政府工作对某些人才的特殊需要,省政府决定建立并实行政府雇员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政府雇员是省政府根据全局性工作的特殊需要,从社会上雇佣的为政府工作的法律、金融、经贸、信息、高新技术等方面的专门人才。
第二条 政府雇员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政府行政编制,服务于政府某项工作或某一政府工作部门。
第三条 政府雇员的基本条件是: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和人民,愿意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政府工作纪律和有关的规章制度,能够完成政府雇佣工作任务。
第四条 政府雇员的职别分为“一般雇员”、“高级雇员”和“资深高级雇员”三种。
一般雇员是政府一般性服务工作需要的专门人才。除具有上述雇员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 3 年以上的实际工作经历。
高级雇员是政府高层次服务性工作需要的特殊高级专门人才。除具有上述雇员基本条件外,还必须是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较深的学术和专业造诣,在本学术界或本专业技术领域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大影响,且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特别突出,政府工作特别需要的稀缺人才。
资深高级雇员原则上在优秀的政府高级雇员中产生。对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全国或省内确实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大影响、条件特别优秀的,也可以直接雇佣为资深高级雇员。
第五条 雇佣政府雇员要坚持少而精的原则,既要保证质量,满足政府工作的特殊需要,又要严格控制数量,降低雇佣成本。政府雇员由省政府直接雇佣和管理,具体工作由省人事厅按照上述原则代政府承办。
第六条 雇佣政府雇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拟订计划。政府哪些工作需要雇佣政府雇员,首先由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需求;省人事厅根据政府或有关部门提出的需求,拟订雇佣计划,其中包括雇佣理由、雇佣人数、雇员的专业和条件、工作安排以及雇员的报酬费用等。
(二)提出人选。雇佣政府雇员计划报政府主管领导同意后,由省人事厅按计划提出人选。雇员人选可以由有关专家或领导同志推荐,也可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个人推荐的,推荐人应向政府提供详实的书面推荐材料,介绍被推荐人的政治表现、专业特长、专业能力和主要工作业绩,经省人事厅会同有关部门考核后确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须经由政府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面试考核确定。
(三)政府审定。对政府雇员人选进行考核或招聘后,由省人事厅根据考核或招聘的结果,提出雇佣政府雇员的具体意见,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四)办理手续。按照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的雇佣政府雇员的意见,由省人事厅代政府办理雇用手续,发给《政府雇员证书》,核定佣金标准。省政府授权雇员服务部门作为甲方,代表政府与雇员本人签订《雇用合同书》。
第七条 雇佣政府雇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