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县不动产登记工作报告
篇一:创新思路,攻坚克难 .夯实推动不动产登记改革试点工作
创新思路,攻坚克难 .夯实推动不动产登记改革试点工作
尊敬的各位领导:
**县在湖南省西部,云贵高原东缘,是抗日战争受降历史名城,区题。根据上级规定,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本平台,必需以既有的地籍管理数据库和信息系统为基本,将有关不动产登记的信息所有纳入平台,既不能推倒重来,又要充足运用原有信息,由于我县不动产登记部门的数据资料各不相似,资料较为复杂、技术规定高,导致对原有的登记信息整合比较困难。对此,我县和技术支撑单位多次研究,制定了《**县不动产原有资料移送方案》,拟定了“清理—移送—整合—运用”的原有登记信息整合程序,先由涉及单位自行清理,建立移送清单,实行统一登记后再封存、移送。目前,我县房产部门已投入50万元,对历史房产发证资料扫描录入,完善数据库信息。
三、无缝对接,平稳过渡
试点工作千头万绪,各部门之间利益关系纵横交错。我们本着尊重历史、尊重事实、求同存异、平稳过渡的原则,将新的不动产登记和原有的体制进行无缝对接。
一是在工作职能上进一步整合。在将原有各部门的登记职能整合到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外,把县房产局负责的房产交易、房产测绘、产权管理、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等管理职责整合到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负责的林权管理职责(涉及权籍调查、林地流转等)整合到县国土资源局;县经管局负责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整合到县国土资源局。这样我县涉及不动产的权籍调查、交易转让、产权登记、信息查询所有统一到一种部门进行,有助于以便群众办事,可以更加便倢有效地维护人民群众的财产权利。
二是在工作措施上不留后遗症。为了实现不动产登记的平稳过渡,平衡此前的各方利益关系,我们通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制定出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方案。如矛盾纠纷的调处,在新的不动产登记证件出台之前产生的多种矛盾,继续由本来的发证单位负责解决,新证发出后产生的矛盾,由新的中心职能部门解决;房产部门在没有正式进行档案移送之前,迅速将原有档案一律封存,将选拔前去不动产登记中心的业务人员充实到业务一线,这样更有助于后续资料的移送。
四、凝心聚力,迎难而上
“不畏浮云遮望眼,吹尽黄沙始见金。”在历经一年多的改革试点工作中,在省、市各级领导的指引下,在全县上下的通力配合下,我县不动产改革试点工作立即全面完毕,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立即破茧而出。我们的体会如下:
一是要着力强化领导保障这个基本。
篇二:盐津县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
盐津县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一)
办理事项名称<br
办理部门 盐津县动产登记中心
需要提供的所有材料目录
(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l)单位:公司需提供《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事
业单位须提供机关证明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社会团队须提供社会团队登记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凡复印件查验原件或加盖公章);
(2)个人: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
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凡复印件查验原件):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需由其监护人代理申请。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有关证明材料: (l)划拨:批准用地文献、划
拨用地决定书(原件)、筹划红线图(原件)土地款拨款凭证(原件);
(2)出让:原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土地使用证(原件)、成交拟定书(原件)土地
出让合同(原件)、筹划红线图(原件)、土地款发票(复印件)、土地款付款凭证(原件)、契税发票等材料(复印件);
(3)租赁:土地租赁合同(原件)、土地租金缴纳凭证,契税发票等材料;
(4)作价出资(入股):原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土地使用证(原件)、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出资(入股)批准文献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5)授权经营:原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土地使用证(原件)、土地资产授权经营批
准文献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4.权籍调查表(原件);
5.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提供80坐标系电子档);
6.其他必须材料。
注:以上资料均规定提供纸质和电子扫描件一套。
办理程序
申请(预审)一受理一审核一登簿一缮证一收费一发证办理期限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收费原则、根据
(一)登记费
l、党政机关、团队土地使用面积在平方米(含平方米)如下每宗地收200元,每超过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