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源于标准 追求卓越
江苏省特殊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宗旨是为了彻底解决特殊教育学校布局不合理、基础设施不达标、教学手段落后、办学经费短缺4个突出问题。本文从江苏省特殊教育合格学校建设的项目推进、标准制定、设备配置、内涵建设4个方面介绍学校建设工作的意见》《江苏省特殊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基本标准》两个文件,特别是在建设标准中明确提出要完成特殊教育学校的基础设施、教育教学基本设备、特教专用设备的具体指标。
召开专题会议是指2006年5月江苏省教育厅在盐城召开的“全省加强特殊学校建设与管理工作”会议,调研特殊教育合格学校建设的可行性与推进办法;2007年7月省教育厅组织召开特殊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动员大会;2007年12月召开特殊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工作专题督办会,会上由省教育厅与各市、县(区)政府签订《江苏省特殊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工程责任书》这些会议确保了全省特殊教育合格学校建设的顺利进行。
组织专人检查是指为了保证工程的有效落实,省教育厅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调查督办小组,深入各地进行调研督办,各市、县(区)政府与教育行政部门也分别对所属的建设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2.“建设标准”确保工程的品质
江苏省特殊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工作是2007年江苏省教育系统十件实事之一,为扎扎实实做好这项民心工程,在制定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中,祭彦加副厅长指出:根据江苏实际情况,要体现 “一个立足”“四个结合”的具体要求。“一个立足”就是要以江苏特殊教育为基础,立足全国,放眼世界;“四个结合”就是一要结合自身实践体会,二要结合特殊教育的特殊性,三要结合教育现代化的基础要求,四要结合国情和世界情况。2007年7月,省教育厅颁发《江苏省特殊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基本标准》,供各地对照执行。标准分为聋校、盲校、培智学校三类,每类标准分为基础设施与专用教学设备两部分,其中基础设施具体包括校园用地、校舍建筑、教学设施、行政办公设施、生活设施、安全设施六大项,每一项根据聋、盲、培智的特殊教育需要再细划为二级与三级具体指标。
《江苏省特殊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基本标准》内容体现两个亮点,一是关注缺陷补偿、体现特殊关爱。例如:为有效对盲生进行防护,盲校在室内外要铺设盲道,安装扶手、触感标志、盲文标识等无障碍设施,对于低视力学生要据其情况配备必要的助视设备。二是减少质性的说明,专注量化指标。对比国家《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江苏省特殊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基本标准》更具有力度与效度,例如:在特殊教育学校校园用地上,“国家标准”要求是功能分区明确、布局合理、联系方便、互不干扰。“江苏标准”更加明晰,要求学校各区域划分清晰,布局合理,包括教学区、活动区、生活区、行政办公(综合)区。“国家标准”在各功能室要求上仅对用房面积有明确的要求,“江苏标准”除对用房面积有明确的要求外,还针对不同的功能室提出室内应有设备品名,对水、电、气、网络布线都有较为明确的要求。鉴于“江苏标准”能体现与时俱进、高位均衡,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已于2008年委托江苏省教育厅具体承担修订全国《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试行)》工作。
专用设备是指用来增进、维持或改善残障人士个体功能的任何一种设备、设施或产品系统。专用设备及其应用服务能极大的弥补残障学生在视觉、听觉、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