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泰安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年)
说明
泰安镇人民政府
— 0 — 0年十二月
前言 1
1
1
1
4规划期限 2
区域概况 2
小计
城乡建设用地
#城镇用地
#农村居民点
#采矿用地
0
建设用地
#独立建设用地
0
交通水利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
小计
水域
其他土地 自然保留地
小计
总计
土地利用特点与问题
土地利用特点
(1) 农用地以耕地为主,林地、园地比重小。, %;林地比重较小,%;而园地比重更小, %o
(2) 农村居民点规模较大,布局较分散。 顷,%o长期以来,泰安镇的农村居民点建 设基本处于自发性发展中,大部分农村居民点布局缺乏统一规划,布局较零散, 呈“沿河沿路式”分散布局。
其他土地面积较大。,占土 % o
土地利用问题
土地后备资源不足。, 公顷,能开垦为耕地的土地少,可供开发的土地后备资源不足。
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有待提高。2005年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225平方米 /人,高于《江苏省村庄规划导则》最高标准130平方米,同时城镇建设低效扩 张,土地利用效率较低,土地利用方式粗放。需要在充分尊重居民意愿的前提下 因地制宜的规划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加强乡镇建设规划和设计,提高土地节约 集约利用水平。
土地利用的生态压力逐渐显现。伴随着近年来泰安镇社会经济的快速 发展,土地利用结构中建设用地等生态制约型用地的比重日益加大,生态型用地 和生态调控型用地比重逐渐下降。同时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废水污染、城镇生活 污水排放及农业面源污染等对水环境的影响正在逐年增强。
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泰安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简称“上轮规划”)在泰 安镇经济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管理中发挥了十分重要和积极的作用,对提高按规 划用地意识,保证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实施,控制和引导土地利用结构与空间布 局,规范和约束土地使用行为,促进土地集约节约与合理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 持续发展发挥了关键性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中共中央[2009]51号文件针对我国人口增多而耕地锐减的严峻形势,从土地 管理的体制、机制、法制三个方面全面提出了保护耕地的治本之策,把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提到了比以往更高的地位,把加强土地宏观管理摆在治本之策的首要位 置。对照中央[2009]51
号文件要求,泰安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还存在诸多明显的 问题,特别是近几年随着经济发展,泰安镇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土地规划和管理工 作将面临很大的挑战。
一是泰安镇近年来经济发展速度较快,将不可避免的占用耕地,造成耕地和 基本农田面积迅速减少。
二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土地需求不断增加。但是,耕地保护对新增建设用地产 生了刚性约束,加上后备资源有限,各项建设用地的供给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
三是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的协调更加困难。协调经济建设和资源环境保 护、构建生态安全防护网络、创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使得土地利用与生 态环境建设的协调更加困难。随着经济发展,规划编制与实施阶段巨大的宏观经 济环境差异,土地利用供需缺口的增大和生态环境瓶颈效应的日益显现,泰安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存在诸多问题。
规划基础数据
土地数据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本轮规划基期年统一为2005年。规划采用2005年变更 调查数据,按照国土资厅发[2009]51号文的要求进行基数转换而来。泰安镇土地 ,作为规划期内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的依据。由于2002年1月 1日起采用新的土地利用分类体系,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其他土地三 大类,原分类体系中属于交通用地的农村道路划入了其他农用地、原水域中的水 库水面及水工建筑物归入水利设施用地、原水域中的河流、湖泊水面归入其他土 地,本规划依据规划基数分类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