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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理业务流程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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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商业保理业务流程说明
目录
第一章企业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3
第二章拟开展商业保理业务情况 4
第三章基本业务流程及操作规范 5
第四章设立企业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6
第五章小结 9
附件1:保理业务管理办法 1愿意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小笔账款结算问题,同时,供货商为了保持和大型核心企业长期的合作关系,也会主动还款。即便是一旦有过蕾丝记录的客户,保理公司也会放弃或谨慎与之合作,并在系统中会对买卖双方留下不良记录信息。
保理公司项目的核心风险是:
1)贸易的真实性;
2)付款记录和买卖双方的企业信用;
3)其他风险规避措施。原则上是与供应链链条上的核心企业发生关系,同时,保理业务的应收账款已经实际交易完成,不存在资金挪用和携款外逃等不良社会道德影响事件的发生。商业保理公司是基于核心企业的信用、真实长期合作
的贸易背景、优质对以事实形成的有效应收账款为基础,加上完善的风控体系来有效控制和规避风险的。
保理公司的风险管理制度,详见附件3:保理业务风险审查管理办法
第五章小结
商业保理行业的社会效益如下:
1、扩大内需,加强内、外贸中小企业成长和增加财政税收的有效方式
保理公司能成倍提高贸易过程中现金流的周转速度和使用效率,大大降低了企业的财务风险和采购成本,使社会商品流动加快,扩大和创造社会就业机会,也使中小企业利润倍增,加快了产品升级和品牌提升。同时,也是地方财政收入的放大器。
2、推动国内、国际贸易,加速天津港保税区国际化形象
中国企业产业链延伸的控制和竞争,离不开贸易金融服务,同样,天津港保税区的国际、国内贸易的强劲发展,也离不开国内、国际保理现代贸易金融服务业的服务与支持。
总之,商业保理公司实际上是一个中小企业和外贸出口型企业流动资金融资瓶颈的解决方案。
附件1:保理业务管理办法
为加强国内保理业务的管理,促进业务健康有序发展,规范业务操作,防范业务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国内保理业务是指境内销货方(债权人)将其向境内购货方(债务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或其他原因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我司,由我司为销货方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及商业资信调查、应收账款管理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第二条办理保理业务必须以真实、合法的交易和债权债务关系为基础,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三条保理业务纳入统一授信管理。
对有追索权保理业务,销货方须缴纳金额为销货方的授信额度。
第二章应收账款的范围和条件
第四条可办理保理业务的应收账款范围:
(一)因向企业法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而形成的应收账款;
(二)由地市级(含)以上政府的采购部门统一组织的政府采购行为而形成的应收账款;
政府采购行为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
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三)由军队军级(含)以上单位的采购部门统一组织的军队采购行为而形成的应收账款;
军队采购行为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及其所属专业部队根据《军队物资采购管理规定》,使用国防专项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四)销货方因向学校、医院等事业法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政府采购行为除外)而形成的应收账款; (五)我司认定的其他可以办理保理业务的应收账款。
第五条应收账款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应收账款权属清楚,没有瑕疵,销货方未将其转让给任何第三人,也未在其上为任何第三人设定任何质权和其他优先受偿权;
(二)销货方与购货方在合同中未约定应收账款不得转让的条款;
(三)应收账款还款期限一般应在1年以内,最长不超过2年。
第六条以下应收账款不得办理保理业务:
(一)已到期的应收账款;
(二)因个人或家庭消费而产生的应收账款;
(三)涉及特许经营、专利、商标、知识产权等市场不易定价的产权交易而形成的应收账款;
(四)销货方计划提供或约定提供(但目前尚未提供)商品或服务,预计将于未来产生的应收账款。
(五)我司认定的其他不宜办理保理业务的应收账款。
第七条办理保理业务一般无须另行提供担保。但我司认为有必要的,也可要求另行提供担保。
第三章融资金额、期限、利息及费用
第八条保理融资金额应综合考虑购销双方资信状况、应收账款质量、结构、期限、付款进度安排及前提条件、预期坏账比率、购销合同约定义务的履行情况、违约事项及违约金等因素合理确定。融资本息一般不超过发票实有金额的
90%;对购销双方资信状况良好、购销关系稳定、应收账款质量优良的,最高可放宽至100
%。
应收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