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住宅设计规范 Design code for residential buildings GB 50096-1999 (2003 年版) ●住宅建筑规范 Residential building code GB 50368 —2005 ◆ 住宅按层数划分如下: 一、低层住宅: 一层至三层; 二、多层住宅:四层至六层; 三、中高层住宅:七层至九层; 四、高层住宅:十层及以上。●住宅设计规范 Design code for residential buildings GB 50096-1999 (2003 年版) ●住宅建筑规范 Residential building code GB 50368 —2005 ◆ 住宅建筑 residential building 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含与其他功能空间处于同一建筑中的住宅部分),简称住宅。◆ 住宅单元 residential building unit 由多套住宅组成的建筑部分,该部分内的住户可通过共用楼梯和安全出口进行疏散。◆ 套 dwelling space 由使用面积、居住空间组成的基本住宅单位。●住宅设计规范 Design code for residential buildings GB 50096-1999 (2003 年版) ◆ 单元式高层住宅 tall building of apartment 由多个住宅单元组合而成,每单元均设有楼梯、电梯的高层住宅。◆ 塔式高层住宅 apartment of tower building 以共用楼梯、电梯为核心布置多套住房的高层住宅。◆ 通廊式高层住宅 gallery tall building of apartment 以共用楼梯、电梯通过内、外廊进入各套住房的高层住宅。◆ 塔式住宅 tower - type apartment building 以共用楼梯或楼梯与电梯组成的交通中心为核心,将多套住房组织成一个单元式平面,且每套进户门至楼梯间门或前室门的距离不超过 10m 的住宅。◆ 通廊式住宅 gallery apartment building 由共用楼梯或楼梯与电梯通过内、外廊进入各套住房,且至少有一套住房的进户门至楼梯间门或前室门的距离超过 10m 的住宅。◆ 单元式住宅 con1bined apartment building 由多个住宅单元组合而成,每个单元均设有楼梯或楼梯与电梯的住宅。◆ 跃层式住宅 duplex apartment building 设套内楼梯且每套跨跃两层或三层楼面的住宅。●上海市住宅设计标准 DGJ08-20-2007 ●住宅建筑规范 Residential building code GB 50368 —2005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相邻关系 4 外部环境◆ 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灾、管线埋设、视觉卫生等要求确定。住宅日照标准应符合表 的规定;对于特定情况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老年人住宅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 2h 的标准; 2 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 1h 的标准。◆ 住宅至道路边缘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 的规定。 2 2 多层 4 2 高层住宅山墙面向道路- 5 有出入口 3 3 2 多层 5 3 2 高层无出入口住宅面向道路>9m 6~9m <6m 与住宅距离路面宽度 相邻关系 4 外部环境◆ 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公建)应包括: 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和行政管理等 9类设施。◆ 配套公建的项目与规模,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并应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期交付。 4 外部环境 公共服务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