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收入分配改革要明确各群体收入增长目标
 核心提示:十八大报告最牵动人心,也最让普通老百姓振奋的莫过于提出“2020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收入倍增是目标,但谁该增、谁该减?怎样增才公平?又引起了新一轮的讨论,而对这个问题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每个人都有基本的发言权
财产性收入,贫富差距的元凶
冯海宁
十八大报告提出“2020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备受社会关注。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日前表示,“收入翻番”的收入,应该是指实际的人均可支配收入,GDP翻番的情况下,按照现在的政策取向,居民收入应该不止翻一番(11月19日《人民日报》)。
居民收入倍增目标明确纳入党的报告在我国还是第一次。因此,“收入翻番”成为最近一段时间最热的词汇之一。据悉,2010年中国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均比2000年翻了一番多,相信未来8年同样能够实现收入翻一番。这不仅是经济学界的共识,很多老百姓也坚信“翻一番”能够实现。
财政部学者认为,在GDP翻番的情况下,按照现在的政策取向,居民收入应该不止翻一番,也是有一定道理的。有人测算,%左右,人均收入年均增速7%左右,未来8年就可以实现收入翻一番。即使从经济不景气的今年来看,%,人均年收入增速也必然超过7%。
再加上收入分配改革的“提低”、“扩中”以及减税、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等举措,收入不止翻一番很有可能变成现实。但问题是,收入翻一番显然是指人均收入翻一番,而不是指各个群体收入都翻一番。因此,笔者认为,在十八大报告指引下,即将出台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要明确各个群体的收入增长目标。
如果人均收入翻一番的话,不能让高收入群体收入翻一番。因为,高收入群体收入翻一番意味着收入差距继续扩大。而且,人均收入翻一番很可能是被高收入群体收入拉高的,中低收入者收入并没有真正翻一番。也就是说,高收入群体未来8年的收入增长幅度要有明确的控制目标,以免低收入群体收入“被增长”。
很显然,高收入群体获得收入的机会要远远多于中低收入群体。如何实现收入机会平等,尤其是机会向弱势群体倾斜,是缩小收入差距的关键。更重要的是,居民人均收入主要是指工资收入,其实,拉大贫富差距的真正“凶手”是财产性收入,如房产。可见,对于高收入群体的财产性收入,更应该明确控制目标。
真正需要收入翻一番的人群是中等收入者。一个合理的社会形态应该是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的“橄榄型”社会结构模式。但在我国却是一个“哑铃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