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货币金融学知识点整理
货币金融学
一、货币、收入、财宝关系:货币就是收入或财宝,这句话是错的。
二、货币形态的演进:实物货币—金属货币—信用货币—电子货币(信用货币包括银行券、纸币)
三、货币的货币金融学知识点整理
货币金融学
一、货币、收入、财宝关系:货币就是收入或财宝,这句话是错的。
二、货币形态的演进:实物货币—金属货币—信用货币—电子货币(信用货币包括银行券、纸币)
三、货币的职能:价值尺度(并不须要实在的货币,只须要观念上的或想象中的货币就可以了)、流通手段、贮藏手段、支付手段(当货币作为价值运动的独立形式进行单方面的转移时)、世界货币(可自由兑换、币值较稳定、又被乐于接受)
四、货币的本质:从商品中分别出来的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别商品
五、目前,世界各国普遍以金融资产流淌性的强弱作为划分货币层次的主要依据M0(现钞)、M1(狭义货币)、M2(广义货币)
M2=M1+定期存款+储蓄存款 M1=M0+商业银行活期存款
六、本位币和辅币
本位币:亦称主币,是一个国家的基本通货和法定的计价结算货币
辅币:是本位币以下的小额货币,主要供小额零星交易和找零之用
七、无限法偿和有限法偿
无限法偿:指无限的法定支付实力,即法律规定不管是用本位币偿还债务或其他支付,也不管每次支付的本位币的数额大小,债权人和受款人都不得拒绝接受,否则视为违法。
有限法偿:即每次支付辅币的数量不能超过规定的额度,否则债权人或受款人有权拒收。但是,用辅币缴税、向政府兑换本位币的数额则不受此限。
八、货币制度的演化:银本位制、金银复本位制、金币本位制、金块本位制和金汇兑本位制
九、“劣币”驱除“良币”(格雷欣法则)
劣币驱除良币是发生在复本位制下的一种现象。金币和银币都具有无限法偿的实力。均可自由铸造,溶化及自由输出入国境,二者的交换比例是以国家法律形式统一规定的,这种情形发展的结果是金币越来越少,而银币充斥市场,这种现象称为“劣币驱除良币”,又叫“格雷欣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