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残疾独生子女父母补助
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父母补助费审批【1】
效劳对象:常住户籍人口中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女方年满49周岁
3、只生育一个残疾独生子女父母补助
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父母补助费审批【1】
效劳对象:常住户籍人口中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女方年满49周岁
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未残疾(伤残疾到达三级以上)符合以上条件的,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来计生办填写审批表,并进展公示。
扶助对象再生育或者依法收养子女后,中止领取扶助金。
每人每年分别补贴960元(独生子女伤残的家庭)和1200元(独生子女死亡的家庭)
残疾孩子父母有哪些政策性的补贴?【2】
您好,假如您持有本市?独生子女父母荣耀证?,根据?上海市方案生育奖励与补助假设干规定?沪府发〔2021〕46号中的规定,独生子女在未满16周岁之前发生意外伤残,自愿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凭其子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政府给予不少于3000元的一次性补助。
独生子女伤残后未再生育和未再收养子女的人员符合“上海市方案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中规定条件的,按照以下标准给予特别扶助金,直至亡故或者子女康复为止:①49-59岁,每人每月540元。
②60-69岁,每人每月590元。
③70岁及以上,每人每月640元。
此外,各区政府也会制定其他扶助政策,详细可与区计生委联络。
残联或者民政等其他部门制定的扶助政策,您也可以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