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1 孝昌党建办发〔 2011 〕 01号关于认真做好创先争优领导点评工作的通知各乡镇党委,县人武部党委,县委各部委,县开发区、观音湖生态文化旅游度假区工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党组织,各人民团体党组织: 领导点评是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有效方式。为进一步加强各级党委(党组)对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和指导,积极引导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履职尽责、立足岗位中创先进、争优秀, 以昂扬的精神状态、扎实的工作作风加快实施“ 211 ”工程建设, 现就做好领导点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点评责任领导点评原则上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和领导分工进行。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负责对所属党支部及其书记进行点评,党支部书记负责对本支部党员进行点评(支部人数较多的,可委托党小组组长对党员进行点评)。 2 各地党委和部门党组(党组织)书记及领导班子成员,要对分管单位和联系点创先争优情况进行点评。各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成员,要对创先争优活动联系点基层党组织进行点评。二、明确点评内容领导点评要结合学****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九次全会、市委十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和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将党组织围绕中心履职尽责、党员立足岗位发挥作用、党组织和党员兑现承诺取信于民等情况作为主要内容。对基层党组织, 重点围绕加快实施“ 211 ”工程建设和各地各单位中心任务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所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兑现承诺等情况进行点评;对基层党组织书记,重点围绕组织开展创先争优和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等情况进行点评;对党员重点围绕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兑现承诺事项、联系服务群众、发挥先锋作用等情况进行点评。三、把握点评步骤 1 、开展自评( 2011 年元月上旬)。各级基层党组织要对照领导点评的内容,对 2010 年度创先争优活动的经验、成效、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兑现承诺等情况进行总结,并结合贯彻落实五中全会精神和孝昌“十二五”规划,提出 2011 年创先争优活动 3 的具体打算,形成自评报告。党员要围绕履行岗位职责、兑现承诺事项、联系服务群众、发挥先锋作用等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自评报告。 2 、群众评议( 2011 年元月中旬至下旬)。各级基层党组织要组织召开由全体党员、群众代表和服务对象等参加的群众评议会议,组织广大党员群众对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推动中心工作及重点任务完成、兑现承诺事项、联系服务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等方面情况和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创先争优的情况进行评议(评议表见附件 2、附件 3)。评议结束后,群众评议结果要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基层党组织要将自查报告和评议结果报上级党组织和联系点领导,衔接好点评时间,做好点评相关准备工作。 3 、领导点评( 2011 年元月下旬至 2 月中旬)。在开展自评和群众评议的基础上,点评领导要联系基层实际,合理安排时间,通过召开推进会、专题会等形式,结合自查和群众评议情况,对下属基层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进行集中点评。联系点领导要结合工作调研、督促检查、专项述职、年度考核等经常性工作,深入到所属基层党组织或联系点,通过上门走访、实地查看、召开党员群众代表座谈会等形式,进行现场点评。领导点评结束后,要及时填写《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登记表》(见附件 4)。 4 4 、党员互评( 2011 年元月下旬至 2 月中旬)。各级基层党组织要召开组织生活会(支部人数较多的以党小组为单位) 开展党员互评工作,在组织生活会上党员要报告履行职责、兑现承诺、联系服务群众、发挥先锋作用等方面的情况,通过党员之间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开诚布公谈问题、找原因、提建议, 进一步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组织生活会上,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要结合党员自查和群众评议的情况对党员进行集中点评,也可以结合交心谈心活动,采取个别谈话等形式进行单独点评。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对党员的点评结束后,要及时填写《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接受领导点评登记表》(见附件 5)。 5 、整改提高( 2011 年2 月中旬至 3 月底)。领导点评结束后,各级基层党组织要按照《 2011 年全省创先争优活动公开承诺的指导意见》(见附件 1 )的要求,结合群众评议和领导点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围绕落实“十二五”规划、推进中心任务完成、联系服务群众和加强党的基层组织“五个基本”建设等内容,提出 2011 年度创先争优活动的工作目标,确定承诺事项; 党员要立足本职岗位,围绕争创一流业绩、联系服务群众、发挥先锋作用等内容提出 2011 年的承诺事项。在此基础上,上级党组织要与下属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要与党员层层签定公开承诺书(见附件 6 、附件 7 )或目标责任书,通过开展“三级 5 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