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血液验收入库、保存、发放、报废制度
1、 全血,血液成分入库前要认真核对验收。核对验收内容包 括:运输条件,血液外观,血袋密封及包装是否合格,标 签填写是否清楚齐全等。
2、 血液验收合格后并核对无误后,双方签名确认。
3、 按不同品血液验收入库、保存、发放、报废制度
1、 全血,血液成分入库前要认真核对验收。核对验收内容包 括:运输条件,血液外观,血袋密封及包装是否合格,标 签填写是否清楚齐全等。
2、 血液验收合格后并核对无误后,双方签名确认。
3、 按不同品种,血型,规格和采血日期分别竖立放置于蓝中 或金属架上,在专用冰箱不同层内或不同专用冰箱内存放, 并有明显的标示。血液的摆放要冷空气的流通留有空间。 家用冰箱不宜用于贮血。
4、 保存温度和保存日期如下:
5、 浓缩红细胞:4±2°CACD:21 天,CPD:28 天,CPDA:35 天。 少白红细胞:4±2°C保存期同浓缩红细胞。
洗涤红细胞:4±2°C 24小时内输注。
冰冻红细胞:4±2°C解冻后24小时内输注。
手工分离浓缩血小板 22±2°C 24小时或5天。
机器单采浓缩血小板同手工分离浓缩血小板。
机器单采浓缩白细胞悬液22±2°C 24小时内输注。
新鲜液体血浆4±2°C 24小时内输注。
新鲜冰冻血浆 -20°C以下一年。
普通冰冻血浆 -20以下四年。
冷沉淀 -20°C以下一年。
全血4±2°C (同浓缩红细胞)。
其他制剂按相应规定执行。
6、 当冰箱的温度自动控制记录或报警装置发出报警信号时, 要立即查明原因,及时解决并记录。
7、 贮血冰箱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每周消毒一次;冰箱内空 气培养每月一次,无霉菌生长或培养皿(90mm)细菌生长 菌落<8CFU/10分钟或(200FU/m为合格。
8、 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持能够确认受血者身份的凭据, 并携带符合血液贮存要求的容器到血库区血。血液发出时 最好附《输血记录单》。
9、 取血者与发血者双方必须进行“三查七对一确认”,准确无 误后,双方共同签名方可发出。
三查:一查患者血标本;二查献血者血标本,血袋上的配 合性试验标签;三查配血报告单。
七对:一对血型,二对姓名,三对性别;四对床号;五对 病案号;六对《临床输血申请单》;七对诊断。
一确认:最后确认患者血型与配血报告单的血型是否相符。
10、 凡血袋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发出(八不发):
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血袋有破损,漏血。
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
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 血;
红细胞层紫红色。
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
11、血库工作人员应按照保存日期的先后次序,先存先用的原 则发血,临床医护人员不应柜领。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 尽可能提供保存期短(7天内)的红细胞:①新生儿,特别 时早产儿需要输血者;②严重肝肾功能障碍需要输血者③ 严重心肺疾患需要输血者④急性失血伴持续性低血压者⑤ DIC需要输血者。上述患者之所以需要保存期短的血液是因 为需要尽快提高血液的携氧能力且不能耐受高钾。若用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