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建议
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建议
近日,自治区党委召开了全区城镇化工作会议,会议深入贯彻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区的城镇化工作明确了任务、理清了思路、指明了方向。为此,结合我厅自身工作,在推进自治区新型城镇化发展中,要重点抓好城镇体系规划、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住房保障等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城镇规划治理水平
科学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指导各地做好城市设计。根据资源环境条件定城市增长边界和生态保护红线,注重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切实提高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化程度,把城市规划由扩张性规划逐步转身限定城市边界、优化空间结构的规划。按照住建部的部署,做好旗县域城乡商品化规划暨“三规合一”试点工作,试点旗县以城乡规划为基础、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为目标、土地利用规划提出的用地为边界,编制旗县城乡总体规划,实现“三规合一”、全县一张图、县域全覆盖。
切实完善规划管理体制和管控措施,维护城市规划的权威性、法规性和严肃性。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调整和变更,杜绝“政府换届、规划换届”现象发生。加快建立城乡一体的空间规划管治制度,进一步增强城乡规划的综合调控作用和社会服务功能。严格落实规划公示各项规定,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强化人大对城乡规划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建立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落实对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督和责任追究。
二、提高城镇建设水平
在充分尊重自然、顺应自然的前提下,用科学的理念规划城镇发展模式,按照新型城镇化方向并结合本地实际科学编制城乡规划,按照“三规合一”的理念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土地利用三项规划,努力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在自治区城镇体系规划的指导下,合理确定城镇发展目标、建设规模、城市性质、功能定位及开发边界。根据城镇总体规划要求,及时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科学合理布局市政基础设施,避免重复建设和浪费。
加强城镇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地下管网建设和管理,全面开展城镇地下管网普查。大城市全面启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工作,中小城市因地制宜建设一批综合管廊项目,新建道路、城市新区和各类园区地下管网按照综合管廊模式建设。加强城市配电网建设。协调布置各电压等级线路,加大电网入地和融合高架工作力度。开展存量生活垃圾治理示范项目,提高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水平。加强城镇供水处理设施改造和建设。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再生水、疏干水和劣质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完善城市防涝设施,加大雨污分流改造力度。推进呼和浩特、包头引黄城市分质供水,到2015年所有城市全部实现水质达标。加强供热设施升级改造,鼓励大城市实施燃煤锅炉煤改气工程。推进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轨道交通系统建设。建设城市经济关系、步行及自行车交通系统。到2017年,城镇基础公共服务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更加完善,城镇供水普及率达到96%,供气普及率达到87%,污水处理率达到87%,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城镇管理更加智能化、精细化,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升,居住条件明显改善,生活空间更加舒适宜居,到2020年自治区级以上园林城市比例达到80%以上。
三、努力提高住房保障水平
加快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