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基坑工程施工技术规程
总则条?为加强对基坑工程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和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下管线、道路的安全,在严格实行现行国家施工技术原则、规范的基本上,做到技术优秀、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特制定本下设施,涉及上下水、电缆、煤气、污水、雨水管道等管道及管线的埋设或架设状况;、排泄状况;地下水管的漏水状况及对基坑也许导致的影响;。。环境勘察范畴以基坑边线起,至基坑开挖深度3倍的范畴为准。第条?基坑支护均须进行设计,基坑设计应由具有设计经验的高档职称以上的技术人员负责,方案形成后应进行方案评审。基坑设计亦可以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基坑设计应按现行《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jGj120-99 及各地方原则实行。第条?深基坑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地质状况、基坑周边环境、主体设计规定和施工条件等制定设计方案。设计方案应当涉及支护构造、挖土、降水、环保、监测等内容,施工单位根据设计方案编制深基坑施工方案。施工方案除应当具有常规的内容外,还应当涉及环保措施、监控措施和应急急救措施等内容。第条?基坑开挖前应做好如下工作:,应根据设计文献、支护构造形式、挖深、地质条件、施工措施、周边环境、工期、气候和地面载荷等资料,结合工程实际编制施工方案,施工方案经按规定审批后方可实行。,应对降水、排水措施进行设计和实行,系统应经检查和运转,达到预期效果后方可开始施工。~节有关规定实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土方开挖。第条土方开挖的顺序、措施必需和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第条?基坑挖土要分层进行,分层厚度应根据工程具体状况(涉及土质、环境等)拟定,开挖过程应避免局部区域挖土过深、卸载过速,减少土体抗剪性能,引起土体失稳。第条?基坑开挖过程中应采用必须的措施避免碰撞支护构造、降水设施、工程桩及降水设施或扰动基底原状土。第条?施工单位应立即掌握现场实际状况,如发现地质实际状况和勘察报告不符或浮现异常状况时,应立即停止挖土并查清因素,采用措施后方能继续挖土;必须时应会同建设、设计、勘察、监理、监测等单位共同研究解决方案。第条?基坑 槽 、管沟开挖至设计标高后,应对坑底进行保护,经验槽合格后,方可进行垫层施工。对特大型基坑,宜分辨别块挖至设计标高,分辨别块立即浇筑垫层,减少基坑暴露时间。第条?灌注桩、地下持续墙等支护措施,在混凝土灌溉前,应书面告知搅拌站所使用混凝土的强度级别、灌溉量及灌溉速度,并特别注明为灌注桩或地下持续墙等水下灌溉混凝土,强度设计应按一级。?
3?基坑施工?排桩墙支护工程第条?排桩墙支护构造涉及灌注桩、预制钢筋混凝土板桩、钢板桩等类型桩构成的支护构造。第条?灌注桩、预制钢筋混凝土板桩的施工应符合《地基基本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550202-)及《混凝土构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有关规定。第条?采用钢板桩围护应符合如下规定:。新出厂的钢板桩按有关原则进行检查;反复使用的钢板桩按下表 表 进行检查,形状不符合规定期应予矫正。表反复使用的钢板桩检查原则序检查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