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风险评估与控制管理规定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辨识公司范围内的健康、安全与环境危害,评价其危险与影响程度,确定其危害因素,进行风险评价,实施有效风险控制,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健康、安全与环境危害因素识别、风险评价与控制的管理施相关的适用法律义务;
对工作区域、过程、装置、机器和(或)设备、操作制度和工作组织的设计,包括其对人的能力的适应性等
危害因素的识别用于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的方法应:
在范围、性质和时间方面进行界定,确保是主动而非被动。
提供风险确认、风险优先次序的区分和风险文件的形成及适当措施的运用。
在企业过程、产品和服务发生变更前应实行职业健康安全和危险源的识别。
3)危害因素识别方法
危害因素识别与评价人员应根据所确定对象的活动、产品或服务的性质和危
害复杂程度,选择一种或多种识别方法进行分析{ LEC法、工作危害分析(JHA)、矩阵评估法等};我公司主要采用的工作安全性分析、现场经验分析法、安全检查表法和LEC法。
危害因素识别
危害因素识别与评价人员应通过现场观察及所收集的资料,考虑正常、异常和紧急三种状态及过去、现在和将来三种时态,以及九种类型,对所确定的对象,识别尽可能多的实际的和潜在的危害因素,包括:
人的不安全行为---包括操作失误、造成安全装置失效、使用不安全设备、手代替工具操作、物品(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切屑和生产用品等)存放不当、冒险进入危险场所等。
物的不安全状态---包括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缺少或有缺陷以及生产场地环境不良等。
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职业病、中毒、财产损失等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包括物理的(高温或低温、噪声、振动、湿度、辐射等)、化学的(易燃易爆、有毒、危害气体、腐蚀、氧化物等)以及生物因素。
管理缺陷---包括安全监督、检查、事故防范、应急管理、作业人员安排、工艺过程和单元操作等方法的管理。
环境影响---向水体排放、向大气排放、向土地排放污染物、能量释放(热、辐射、噪声、震动)、固体废弃物管理、和自然资源使用、能源使用、当地社区和周边环境影响等。
四、风险评价
行政综合部应对所识别的危害因素加以科学评价,确定最大危害程度和可能影响的最大范围,编制《重大危害因素清单》,由生产部审核,管理者代表批准。以便采取有效或适当的控制措施,从而把风险和环境影响因素降低或控制在可以容许的程度,具体包括:
确定所识别的危害因素发生的严重性。
评价风险的可能性大小。
确定风险级别,结合所识别的危害因素发生的可能性及严重性,确定风险大小以及是否是可以容许的风险。
编制危害因素清单,对所识别和评价出的风险进行汇总,形成本单位的《危险危害因素清单》。在此基础上,编制本单位的《重大危害因素清单》,制定风险控制措施或管理方案。
识别和评价的时限
1、公司应每年进行一次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每年9月份对危害因素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意见改进有关工作内容。
2、在产品、服务和过程、危险源发生变更前,应按照《不符合、纠正措施和改进措施控制制度》进行补充识别和评价。
3、风险控制措施
行政综合部对评价出的重大风险,编制《重大危害因素清单》,由部门车间确定是否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