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基层人民法庭存在的核心问题及对策
湖南省中方县法院   王先勤 
内容摘要:本文试通过对四个农村法庭的调查,反映出法庭存在的问题,核心涉及设立不合理、审判管理不规范、业务水平不高、监管措施不力,然后提出自己的建立强有力的法庭队伍的基本措施来抓;
法庭是最容易出‘问题”的地方,要将执法中浮现的“执法”问题摆在“一把手”工程,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常抓不解;
同步,各级领导要对的解决好经济利益同法庭审判工作的关系,经费供应实现财政全额拨付,实行严肃的财务监督,避免在管理中形成的“黑洞”,打破不当供应体制下的“怪圈”,以保证严格执法。
合理设立法庭,优化审判资源,理顺法庭内部关系。根据《纲要》的规定,基层人民法庭的设立要体现“两便”和“两化”。“两便”即便于当事人诉讼、便于法院审判案件;
“两化”即规范化、规模化。故此,结合中方的实际,笔者建议,将中措施庭和泸阳法庭合并,铁坡法庭和铜湾法庭合并。集中一切力量,扩大法庭规模,逐渐规范法庭内部设立。笔者觉得,在机构建制上,法庭应至少配备3审1书,实行审执分离,实现审判、实行收结案的良性循环。在备案环节上,实行一名法官带一名书记员的循环坐班备案体制,诉讼费的收取一律交由银行代收,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强化备案环节的监督机制,主线杜绝有案不立,备案不快,和立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的现象。在案件实行上,法庭也可实行立、审、执的“三权分离”。例如将实行命令权交由审判组行使,实行异议审查权交由备案人员行使实行,实行命令权交由实行组行使。立、审、执的三权分立,将监督机制贯穿于案件始终,在法庭内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制约机制;
同步努力摸索部分如财产审计、财产调查、债权凭证等实行工作新措施,定会收到较好的效果,也将激活法庭干警的斗志,形成巨大的战斗力。
深化审判措施改革,努力构建适应农村法庭的审判模式。法院在审判措施上较以往相比,有了长足进步,并且其思想正逐渐向法庭渗入。但是人民法庭的审判工作是直接面向农村、面向农民,和农村和农民生活息息有关,目前的审判措施改革大所有是强化了庭审功能和当事人的举证能力,农村的特点和农民当事人的素质和人民法庭受理案件的特点,决定了人民法庭的审判措施不能全盘照搬改革成果。
人民法庭受理的案件有如下特点:一是由于当事人法制意识淡漠或法律意识欠缺,往往为赌一口气而打官司,部分案件并不存在绝对不可调和的矛盾;
二是当事人往往为部分“鸡毛蒜皮”的小事而打官司,不知选择更有利的途径解决纠纷;
三是当事人之间往往具有一定的血缘地区关系,通过调解结案往往比判决结案也许产生更好效果;
四是案件大所有涉及到农民的切身利益,不立即调处大所有会激化矛盾,酿成恶性事件。
现阶段在审判措施改革上,针对法庭受理案件特点,笔者觉得应从如下几方面入手:
    1、改革现行审判模式,强化简易程序的审理,从而建立速裁组的审判运营机制。从各人民法庭受理的案件来看,95%以上的案件符合法律所规定的”“简朴民事案件”的条件,因此95%以上的案件所有可合用简易程序审理。在这一点上需要改正有人的结识误区,即觉得民事案件多合用简易程序将会影响司法公正。这种见解实质上是一种“唯程序”论,我们不能把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