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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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租金支付时间及方式
〔1〕承租人必须及时交纳租金,租金采用预付方式,每半年一付。中标人需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15日向出租人支付第一期租金。以第一期租金缴纳时间为基准,每期租金均须逐期提前15天预付。
〔2〕中标人须按通知及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在15付清第一期租金,否则招租人可以重新确定承租人,并有权没收中标人所交付的投标保证金。
5、转租制止约定: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必须承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本工程标的整体或局部房屋、场地对外出借、转租,否则出租人有权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并保存追究承租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6、装修改造
〔1〕此次招租招标的房屋均由承租人自行设计并进展装修改造,所有装修改造经费及设备设施配备均由承租人承当。为保证建筑物平安性,该房屋的装修改造方案〔包括外立面设计〕必须经**单位资产经营管理处及总务处审定前方可实施。
〔2〕承租人在对所承租的房屋进展装修、装饰或添置设备时不得破坏房屋构造并确保平安,如有损坏,应负责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应当承当赔偿责任;承租人在承租期应合理使用并保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承租人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承租人应负责维修或承当赔偿责任。
〔3〕租赁期满,出租人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对由承租人所出资的房屋装修、装饰及添附设备按照以下方法处理:可移动的局部由承租方自行移除,不可移动的局部由出租人无偿获得,出租人不予经济补偿。
7、租赁期间其他费用:房屋租赁期限发生的一切物业管理、水、电、网络及工商、税务、市容等费用皆由承租人承当。
8、承租人必须与学校相关部门签订"平安、卫生责任书"〔合同〕。
9、承租人在使用期间一旦出现重大平安责任事故,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承租人承当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10、承租人需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出租人的相关规定,承租人因开展经营活动产生的所有纠纷与出租人无关。
五、评标方法
1、招标人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次招标工程的特点,设立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具体负责对投标文件进展审查及评标工作。
2、本标采用单因素评标法评标。
3、关于中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的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三年总价〕的最高价中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企业法人投标授权委托书〔1〕原件〔需有法人及投标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有效居民复印件〔投标时需带原件到现场〕。
3、企业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如经营围中涉及特许经营的必须提供相应的经营许可证〕
4、企业运营方案,包括企业简介、开展规划、组织架构等〔均需加盖单位印章〕。
5、投标报价单〔按招标方提供的投标报价表格式报价〕。
6、诚信承诺书〔2〕。
七、关于废标
1、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展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