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1
独家咨询和服务协议
本独家咨询和服务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2015年4月23日在北京订立:
⑴TXJ(北京)科技有限公司(“FF”),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法律在中国北京注册成立的外商独资企业;和
⑵AK其于公司权力和营业范围之内签署并履行本协议。其已采取必要的公司行
为且获得适当授权,并已从第三方和政府部门获得必要的同意及批
准。FF签署并履行本协议不会违反对其有约束力或有影响的法律或合同;及
本协议一经签署即构成对FF合法、有效、有约束力的义务,并依本协议
之条款可对其强制执行。
接受服务方特此作出如下陈述和保证:
其是依照中国法律正式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其于公司权力和营业范围之内签署并履行本协议。其已采取必要的公司行
为且获得适当授权,并已从第三方和政府部门获得必要的同意及批准。其签署并履行本协议不会违反对其有约束力或有影响的法律或合同;及
本协议一经签署即构成对接受服务方合法、有效、有约束力的义务,并依
本协议之条款可对其强制执行。
接受服务方持有其在本协议期限内开展业务所需的任何和所有政府许可
执照、授权及批准,并应确保所有上述政府许可、执照、授权和批准在本协议整个期限内将继续具有效力并合法有效。如果在本协议期限内,接受服务方开展业务所需的任何和所有政府许可、执照、授权、批准因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之变更而需变更和/或增加,接受服务方应当根据相关法律的要求进行变更和/或补足。
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及时足额向服务提供者支付服务费用,在服务期限内
维持接受服务方业务相关的许可和资质的持续有效性,积极配合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接受服务提供者就接受服务方业务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
其已采取所有必要措施并签署所有必要文件,确保在接受服务方的注册股
东发生死亡、丧失行为能力、破产、离婚或其他可能影响其持有接受服务方股权的情况下,注册股东的任意继承人将被视为本协议的签署一方,继承并承担本协议项下的所有权利与义务。
接受服务方同意对就履行本协议而获得的机密数据和信息(合称“保密信息”)尽力采取各种合理措施予以保密。非经FF的书面同意,接受服务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提供或转让该等保密信息。一旦本协议终止,接受服务方应将载有保密信息的任何文件、资料或软件根据FF要求归还FF,或予以销毁,并从所有相关记忆装置中删除所有保密信息,且不得继续使用这些保密信息
双方同意本协议终止或失效时,本条仍然有效。
本协议于文首所载之日签署并生效。
除非按本协议约定提前终止,本协议有效期十五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算。协议期满,经FF要求,本协议自动每次续展十年。
本协议在下列情况下将提前终止:(1)经FF董事会批准(其中应包括A类董事的同意),FF有权随时于提前三十(30)日书面通知AKJ后终止本协议,接受服务方无权终止本协议;(2)根据《独家购股权协议》,如AKJ的全部股权已转让给FF和/或FF指定的第三方,本协议终止。
本协议由于任何原因提前终止或终止并不免除任何一方在本协议终止日前到期的本协议项下所有付款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费),也不免除本协议终止前发生的任何违约责任。本协议终止前所产生的应付服务费应在本协议终止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交付给服务提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