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申请文件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ureKAM Corporation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 238 号柏彦大厦 803-808 室)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上会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 308 号)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申请文件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发行概况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
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
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本次发行数量为 1,750 万股 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俭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上述股
份。公司股东联想投资有限公司、北京电信投资有限公司、彭小军先生、李超
勇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陈俭、彭小军、李超勇承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若从公司离职,自离职之日起半年
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09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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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申请文件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
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
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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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申请文件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的“风险因素”部分,并特别
注意下列事项:
一、电信运营商重组及依赖单一市场导致的风险
2008年5月2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改委以及财政部联合发布《关
于深化电信体制改革的通告》,公告指出,鼓励中国电信收购中国联通 CDMA 网
(包括资产和用户),中国联通分拆双网,其中 CDMA 网络并入中国电信,保留
GSM 网络与中国网通合并组成新联通;中国卫通的基础电信业务并入中国电信,
中国铁通并入中国移动。
2008 年 10 月 15 日,中国联通与中国网通完成了上市公司层面的合并,中
国网通从香港、纽约两地退市,2009年1月6日,实现了集团层面的合并,网
通集团正式合并进入新联通集团,重组完成后的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和新联通
于 2009 年 1月7日获得工信部颁发的 3G 牌照,形成了三家拥有全国性网络资
源、实力与规模相对接近,具有全业务牌照和经营能力的电信运营商市场竞争
主体。
由于报告期内公司来自电信行业的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
%、%和 %,因此上述电信运营商的重组对本公司未来业务的发
展将构成一定影响。
具体对于本公司而言,电信运营商重组及 3G 牌照的发放属于机会与风险并
存。电信运营商重组后,运营商进入全业务运营时代,其业务涵盖固网、宽带、
移动、3G 等领域。3G 业务的支撑需求、重组后各电信运营商在全业务领域的竞
争需求、固网与移动网业务的整合以及重组后各电信运营商管理系统的协同需
求,将对本公司的电信应用软件产品及服务市场带来极大的推动作用。但另一
方面,在3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