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1
文档名称: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个人工作总结.doc

格式:doc   大小:45KB   页数:21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个人工作总结.doc

上传人:raojun00001 2017/5/12 文件大小:45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个人工作总结.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个人工作总结篇一: 2011 年X 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总结 2011 年X 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总结一、基本情况 1 、动物防检队伍基本情况。 2011 年年度, 全县共有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 44人( 动物检疫员 33人, 动物防疫监督员 11人)。在学历结构中: 动物检疫员大专以上文凭 19人,占 % ; 中专文凭 11人,占 % 。动物防疫监督员大专以上文凭 8 人,占 53% ;中专文凭 7 人,占 47% 。年龄结构: 动物检疫员平均年龄 39岁, 动物防疫监督员平均年龄 43 岁。职称结构:中级职称 33 人,占 % ;初级职称 12 人, 占 %. 2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情况:主要行使检疫、动物防疫监督执法等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同时做好我县的兽药市场整治工作。在动物检疫工作中, 全年共检疫猪肉品 7625 3头, 牛肉品 2108 头, 所有检疫均按检疫程序操作, 检疫合格率达到 100% , 全年共无害化处理病死猪肉品 5头, 病死鸡 7000 多羽。平时也经常组织执法人员对各个交易市场进行巡查,一年来,共出动执法人员 329 人次,不定期对各个交易市场进行巡查,有效地杜绝了病死畜禽上市的情况。在兽药市场整治工作中,共出动执法人员 286 人次, 出动执法车辆 91 车次, 共检查了我县 42 家饲料兽药经营店, 329 家畜禽规模养殖场。通过检查,查处清缴了一些假劣兽药,共清缴假劣兽药针剂 350 支,其他假劣兽药 55 公斤,共价值人民币 1700 元。在所检查的规模养殖场中, 没有发现使用违禁兽药以及添加违禁饲料添加剂的情况。二、依法行政主要做法。 1 、全面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按照“统一管理、分级培训”的原则,经常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执法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依法行政的水平。培训的内容主要有《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下发的各项规章制度、政策,通过学****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在强化学****的同时,有针对性地抓好队伍的政治思想教育,核心是开展权力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同时开展职业理想、道德、纪律教育, 从根本上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 2 、强化监督管理。经常对各个乡镇水产畜牧兽医站的检疫人员的检疫行为进行监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布实施的《广西动物防疫行政责任追究实施办法( 试行)》的基础上, 制定了《阳朔县动物检疫员管理办法》, 实行谁检疫谁负责的原则。同时,检疫合格后要按严格规定收取畜禽检疫费,不能多收费乱收费。对不按照检疫程序操作的检疫员,行为轻微的进行批评教育,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和恶劣影响的绝不护短,该处理的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该移交司法机关的就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经过严格监管,一年来,我县检疫员没有发生一起违法事件。 3 、加强案件的查处和规范执法:我所 2011 年1月1 日至 201 1 年 11月 17 日期间办理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案卷 4 起:经营动物未附带动物检疫证明案 1 起,不履行强制免疫义务案 1 起,兽药店经营人用药案 1 起,不按规定处置死因不明动物案 1 起。其中适用一般处罚程序 1 起,简易处罚程序 3 起。均没有接到当事人的上诉。三、证章标志管理情况。 1 、严格执行农业部动物防疫证章标志管理规定自农业部建立和推行动物防疫证章标志管理制度以来,我区严格执行“统一格式, 统一订购, 统一发放, 统一使用, 统一管理”的“五统一”制度,所有的动物防疫证章标志包括防疫专用章、五种检疫证明、免疫证明、“两员”证件和徽章等,均从区里、农业部指定生产厂家订购。 2 、建章立制,规范动物防疫证章标志管理为了加强管理,根据《动物防疫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我局于 2006 年颁布实施了《阳朔县动物防疫证、章、标志管理办法》, 将免疫证明与计划内生物制品实行“捆绑”供应, 并建立证章标志订购、入库、发放、使用、回收、保存、销毁登记制度,加强证章标志的管理。这些管理办法的出台,使我县的动物防疫证章标志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四、重点环节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1 、饲养、屠宰、和市场检查情况:按照农业部《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和《广西规模动物饲养场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细则》、《广西定点屠宰场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细则》的要求,加强对我县境内规模养殖场、屠宰场、农贸市场、农村集贸市场以及禽类产品经营、加工、贮存等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集中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防疫制度、防疫设施、凭检疫证明入场入库以及执行免疫、消毒、病死畜禽禁宰杀、禁销售、禁食用制度和无害化处理等情况。对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 立即采取关停、整改、取缔等措施,消除疫情发生和传播的隐患。 2 、产地环节:严格按照《畜禽产地检疫规范》、《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