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浅谈“营改增”对企业税负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浅谈“营改增”对企业税负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摘要: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完善,经济国际化的趋势也不断加强,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也日益提高,调节经济结构势在必行,中国不断完善税收体制也迫在眉睫。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方案。利用因素分析法就营改增后对企业的税负影响及应对措施作简要分析。
关键词:营业税;增值税;税负;对策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13-0104-02
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发展历程
(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简述
将过去征收营业税的应税劳务,如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征收增值税。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其中,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适用税率为17%;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适用税率为11%;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适用税率为6%;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税率为0;增值税征收率为3%。
(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与执行
2012年1月1日,中国对试点地区先在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等生产性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国务院将扩大营改增试点至北京等10省市,截至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范围已推广到全国试行。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3年12月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至此交通运输业已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
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对企业税负的影响分析
营改增是对中国目前经济发展形势极其变化的客观规律而作出的重大决策,其目的在于调整中国产业结构,结构性减税,降低中国整体社会税负。但是,营改增后企业的税负变化也不能一概而论,需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分别分析。
(一)对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影响―普遍降低
根据相关规定,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每年500万元)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营业税是价内税,所以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不论其在营改增实行以前是适用3%还是5%的营业税率,在营改增实行后适用增值税率均为3%,并且还应把服务收入转化为不含税收入后计算应纳增值税额,即:应纳增值税额=[服务收入/(1+3%)]*3%。所以,在实行营改增后,对小规模纳税人而言税负是降低了的。
(二)对一般纳税人的税负影响
在分析营改增对一般纳税人的税负影响之前,笔者先对营改增后的企业税负变化作了分析。笔者以交通运输业为例,改革前适用营业税率为3%,改革后适用增值税率为11%。假设企业服务含税收入=m,购进含税成本占收入的比重=n,改革前应纳营业税额=A,改革后销项税额=B,进项税额=C,应纳增值税额=D,所以:
A=3%m
B=[m/(1+11%)]*11%
C=[(m*n)/(1+11%)] *11%
D=B-C=[m/(1+11%)]*11%-[(m*n)/(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