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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人民医院党委工作制度汇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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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人民医院党委工作制度汇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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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人民医院党委工作制度汇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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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工作(gōngzuò)制度
一、医院(yīyuàn)党委是党的基层组织,由党员〔代表(dàibiǎo)〕大会选举产生,上级党委审批(shěnpī)。其主要任务是根据党章要求:党必须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如此(rúcǐ)持有党员临时组织关系的党员,其组织关系仍在原单位,应参加原单位的选举,向原单位党组织交纳党费。在临时工作单位只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一定的党内活动,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1、医院党委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每年进展二次,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必要时可邀请县卫生局党组或直属机关党委派员到会监视和指导。
2、民主生活会前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特别是批评意见,汇总后发至参会人员。党委要根据收集的意见和建议,讨论确定民主生活会的议题,重点解决一、二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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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党委委员,应认真准备发言提纲,发言重点突出,切入要害。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会,应事前书面请假,并提交书面发言稿。
4、民主生活会上要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沟通思想,统一认识,增强团结。要防止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总结工作的会议。
5、到会监视(jiānshì)和指导的党组成员(chéngyuán)在领导成员发言完毕(wánbì)后,要针对(zhēnduì)民主生活会的情况进展(jìnzhǎn)讲评,指导班子成员对民主生活会上检查出来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6、民主生活会后10日内向县直属机关党委报送会议小结和会议记录。报送的会议小结,一是召开会议的时间,参加会议的人员名单和缺席人员名单,缺席的原因。二是会议的主要议题、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民主生活会的主要收获。三是存在主要问题的改良措施。报送的会议记录必须是原始记录,并做到真实、完整。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必须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党组织在计算交纳党费基数时,必须严肃认真,严格执行规定,做到准确无误。
2、党员必须按期交纳党费,一般情况下每月一次。党费一般不宜由别人代交。特殊情况,经支部同意可委托他人代交。党组织不能从工资中直接扣除党费。
3、严格专人收缴党费。党小组长负责本小组党员党费的收缴,支部组织委员负责本支部党费的收缴。各支部上交党办党费时间为每月的1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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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党委办公室每年底向各党支部汇报一次党费收缴的情况。
5、党员增加工资后,以新工资为基数,重新按比例交纳党费。
6、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对其进展批评教育与时纠正。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7、预备党员从支部(zhībù)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党员(dǎngyuán)开展(kāizhǎn)工作(gōngzuò)制度
1、党支部开展(kāizhǎn)党员工作要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开展"的指导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展,严格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切实保证新党员质量。
 2、申请人经党小组〔共青团员经团组织〕推荐,支委会研究同意,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可被列入重点培养对象并与时安排参加党的根本知识培训班。未经厅业余党校统一培训或培训课时不足、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不予开展。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教育和管理。主要内容是:入党动机、思想觉悟、政治品质和工作表现等。要注重教育入党积极分子提高对党的认识,树立共产主义信念,理解党的根本理论知识和党的根本路线,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在两个文明建设中起带头作用。要经常与其谈话教育,肯定成绩,指出缺点和努力方向,考察工作要广泛听取党内外意见。要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包括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考察材料等。要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半年向党组织作思想汇报的制度,密切党组织与入党积极分子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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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实行共青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的方法。凡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开展,应经过团组织推荐。具体步骤是:召开团小组会和团员大会,团支部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的情况;团员进展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对象;团支部委员会讨论确定"推优"名单,填写"推优"登记表,报厅团委审定,然后向其所在党支部推荐。"推优"工作在党组织领导下进展。条件成熟的可确定为开展对象,需进一步培养的可作为入党积极分子进展培养教育。党支部对列入开展计划的团员,要与时提请团组织讨论推荐。如多数团员持反对意见的,暂不列入开展计划。"推优"工作一般每年11月进展一次,时间安排在党组织研究制定开展党员计划之前。推荐对象在本年度末被吸收入党,团组织认为符合条件的,下一年可继续推荐,但不得超过两年。
 4、确定(quèdìng)开展(kāizhǎn)对象时,应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qúnz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