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福建省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
体合同(官方)
The obligee in the contract can accomplish the goal in a certain period by discussing the agreed
福建省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
体合同(官方)
The obligee in the contract can accomplish the goal in a certain period by discussing the agreed rights and responsibilities.
甲方:
乙方:
时间:
编号:FS-DY-22776
福建省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官方)
使用备注:该资料可用于合同内的权利人通过商量,得出需要共同认可的权利和职
责,并且约定在一定周期里完成商定的目标。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
I
细阅读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 法》、《集体合同规定》、《福建省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 等有关法律法规,单位行政与单位工会经充分的平等协商, 取得一致意见,共同签订单位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是双方促进单位发展,提高科学管理, 建立和谐劳动关系方面应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共同准则。
第二条 单位应考虑自身的特点,根据工作需要执收和 使用女职工。单位与女职工建立劳动关系时,双方必须订阅 劳动合同,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单位进行改组、改制时,对 能胜任原工作的女职工,不得无故拒绝使用或聘用。
第三条 单位不得以女职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等 为由,降低其基本工资、或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 期满而孕期、产期、哺乳期未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 续至孕期、产期、哺乳期满。
第四条 单位在提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和享受 其他福利方面,应当男女平等,单位应有计划地对女职工实 施职业教育及技术培训。
第五条单位应加强对女干部的选拔、培养和使用。单 位职工代表大会中女代表应与女职工所占的比例相适宜;单 位的董事会、监事会中应有女职工代表。
第六条单位应根据女职工的生理特点和所从事工作 的职业特点,对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和更年期的女 职工给予特殊保护,并确定专人负责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
第七条单位应加强对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知识的培 训,女职工组织应配合单位行政,宣传女职工卫生保健及妇 科防治知识,增强女职工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第八条 单位在发展生产的同时,应逐步改善女职工劳 动卫生条件,设立女职工建立哺乳室、卫生室、孕妇休息等 保护设施,对在职女职工每月发放 兀的卫生费或卫生 用品。
第九条单位按规定一至两年至少组织女职工进行一 次妇科常见疾病检查。费用由单位负担,检查时间视这劳动
时间。
第十条 从事高处、低温、冷水、野外流动、国家规定 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作业的女职工在月经期间,经本人提 出,单位应当为其安排其他劳动。
第条 从事连续四小时以上站立劳动的女职工在 月经期间,经本人提出,单位视具体情况安排其他适当的工 间休息。
第十二条 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孕期、哺乳期从事国 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哺乳期禁忌人 事的劳动。对正在从事的,应当予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