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江苏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环节简介
项目
内容
要求
完成时间
负责单位
(人员)
入学
新生入学报到,组织新生进行入学教育。
组织新生学习研究生教育有关文件。
新生报到两天内
研究生院
各学院
(中心,研究院/所)
师生互选
。
。
。
(学科)根据双选结果协调并确定各研究生导师并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只能选择本二级学科的导师,不得跨学科选择。
入学后一个月内完成
各学院
研究生院
制定个人课程学习计划
。
:文学类、法学类、哲学类、教育学类总学分不少于34学分,其中学位课程至少为20学分;其他学科门类总学分不少于30学分,其中学位课程至少为18学分。
:根据相应培养方案要求选择规定课程和学分。
。
学习计划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应当审慎选择课程,不得随意更改。
入学后
二个月内
导师
各学院
课程学习与考试
:按学习计划所选课程修学。
:公共必修课、基础理论课、公共选修课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其他课程由开课学院安排。
:学位课程不及格一律重修,重修前必须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办理重修手续,重修合格后方能取得相应学分,且不再记录第一次的不及格成绩。
所选课程按课表上课,课表上未列出的课程由研究生与任课老师联系,商定授课时间、地点。
第一、
第二学期
各学院
研究生院
选题与开题
第三学期初,各学院组织选题动员大会,作出有关部署。
研究生在广泛的文献阅读和调查研究基础上,构筑出论文工作框架并进行可行性研究,写出选题报告及工作计划,并在所在学科作报告及论证,由导师主持并邀请有关学科的三名以上专家参加(工程硕士的开题专家不少于5名,且至少2名企业专家),对选课报告进行评议。
开题报告后,参加人员认真讨论并作出决议,决议经三分之二以上专家同意,方得通过。研究生填写“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及工作计划表”,由专家签署意见。
第三学期
导师
各学院
项目
内容
要求
完成时间
负责单位
(人员)
培养环节
中期检查
第四学期初,对研究生入学一年半以来的培养环节情况进行检查。未按期完成培养环节要求的研究生,不得参加评奖评优。
研究生应按期完成培养环节,并填写硕士研究生培养手册。
第四学期
各学院
研究生院
教学实践
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如本科课程教学辅导,实验课、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的辅导等。
教学实践内容和时间安排由导师提出初步意见,所在学院、系(研究室)作出具体安排。
教学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一个月的助教工作量。教学实践结束后,填写“教学实践情况考核表”由教学实践指导教师写出评语。
第三或第四学期
导师
各学院
专业实践
对没有或缺乏本专业工作经验的硕士研究生,应安排一段时间到相关实践单位实习。专业实践包括生产实践、临床实践和社会调研等,各学科根据本学科特点确定适当的方式。
专业实践结束后,填写“专业实践情况考核表”,并由接受实践单位作出相应的书面鉴定并盖章。
第三或第四学期
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