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县科级后备干部管理办法
of rural drinking water sources, protection of drinking water sources in rural areas by the end of etwork protection facilities
    第七条  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民主推荐由县委组织部主持开展,推荐结果在一年内有效。
    1、会议投票推荐时,乡(镇)参加民主推荐的范围为:全体领导班子成员、乡(镇)政府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所有村党组织书记和乡(镇)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部分县乡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
    2、县直部门参加民主推荐的范围为:全体领导班子成员、本单位全体职工、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本单位部分离退休干部代表。
    3、开展民主推荐时,参加民主推荐会的人数,必须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以上。
    4、民主推荐票数达到民主推荐会实到人数三分之一以上者,方可列为后备干部初步人选。
    第八条  组织考察。由县委考察组对后备干部人选进行考察,全面了解干部的德、能、勤、绩、廉各方面表现情况及发展潜力,综合形成考察材料。
    第九条  县委审定。经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后备干部人选,提交县委常委会审定,列为后备干部,进行动态管理。
    第十条  选拔后备干部工作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结合领导班子换届、年度考察工作一并进行。对在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和竞争上岗中入围的优秀年轻干部,因职数限制一时不能提拔任用的,可直接列入相应层次的后备干部名单。
第四章  后备干部的培养
    第十一条  后备干部的培养工作,由组织部门和后备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共同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按照着眼未来、按需定向的原则,对后备干部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培养。
    第十二条 培养后备干部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按照“缺什么补什么”、把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摆在首位的原则,有计划地加强对后备干部的理论培训和实践锻炼,特别是要加强对后备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使他们增强党性,拓宽视野,提高战略思维能力和理论素养。要重点做好党政正职和比较成熟、近期可进领导班子的后备干部的培养工作。
    第十三条 后备干部必须接受系统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党的基本知识和路线、方针、政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现代科技、管理知识和有关法律知识;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有关业务知识。
    第十四条  根据后备干部的不同情况可分别采取以下培训形式:
    (1)参加在党校、行政学院或其他培训机构举办的培训班;
    (2)选派到高等院校深造;
    (3)派往经济发达地区、艰苦贫困地区、大中型企业接受培训或考察;
    (4)引导进行自学;
of rural drinking water sources, protection of drinking water sources in rural areas by the end of the delimitation of the scope of protection, complete with warning si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