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实验室安全隐患与预防措施
一、试验室防火安全
1.试验室内必需存放肯定数量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必需放置在便于取用的明显位置,指定专人治理,全体人员要爱惜消防器材,并且按要求定期检查更换。
2.试验室内存放的一切易燃、易爆物品耀易燃烧、易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急化学药品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危急化学药品的存放区域应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
4.剧毒物品必需存放在特地的剧毒品保险柜内,库房必需符合相关安全要求,必需做到“双人双锁”妥当保管。领用剧毒物品必需经技术负责人处批准,应依据使用状况领取最少数量,做到“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同时要做到并且做好使用登记和消耗记录,须严格按治理规定,做到“双人双锁”妥当保管。
5.从事危急化学药品试验的人员应当承受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做到熟识所使用药品的性质,娴熟把握相应药品的操作方法。特殊是使用易燃易爆、剧毒、致病性以及有压力反响等危急性较大的危急化学药品做试验,严禁盲目操作,必需有相关的操作规程,并以国家和行业的相应规定为标准,严格执行。
6.各试验室产生的验废液废物不得随便丢弃,随便排入地面、地下管道以及任何水源,防止污染环境。试验废液废物要实行适当措施做“无害化”处理,的确无法处理的各试验室不得私自排放、处理,试验室应采纳专用容器分类盛装、存放,防止渗漏、丧失造成二次污染。
7.各试验室将收集的各类废液、废物统一运送至试验室设备治理处下设的废物回收库,由实室室设备治理处联系环保局指定认可的具有处理资质的部门统一处置。
三、试验室生物安全
1.试验室生物安全涉及人类生存环境的安全,国家对生物安全的治理高度重视,各有关试验室也必需高度重视试验室生物安全,必需有效监控和预防试验室生物污染,要定期检查和自查,发觉安全隐患要准时报告并处理解决。
2.试验室应当定期对工作人员进展培训,保证其把握试验室技术标准、操作规程、生物安全防护学问和实际操作技能,并进展考核。工作人员经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岗。未经学****培训者,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3.试验室安全治理人员要依据本试验室详细状况,制定试验室生物安全操作规程,并对进入试验室进展试验的学生进展进展生物安全学问训练和培训。
4.未经农业部或市农业局批准,不得擅自采集、运输、接收保存重大动物疫病病料,不得转让、赠送已初步认定为重大动物疫病或者已确诊为重大动物疫病的病料,不得私自将病料样本寄往国外或者携带出境。
5.生物类试验室废弃物(包括动物残体等)应用专用容器收集,进展高温高压灭菌后处理。生物试验中的一次性手套及沾染EB致癌物质的物品应统一收集和处理,不得丢弃在一般垃圾箱内。
6.试验室应当建立病源微生物试验档案,记录试验室使用病源微生物状况和安全监视状况。试验室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试验活动的试验档案保存期不得少于20年。试验室建立并保存的试验档案应当照实记录与病源微生物安全相关的试验活动和设施、设备工作状态状况,以及试验活动产生的危急废物无害化处理、集中处置以及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