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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三节 总承包方对分包方的协调与管理
作为获得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我单位将对工程实行总包管理,对一般分包商、
指定分包商、独立施工单位、进行总体管理、协调及控制。
作为总承包单位对于承包范围内的各种操作和施工方法的适用性、可靠性和安全性负
责,而且对其他所有的分包项目的管理与配合服务负全责。同时在合同履行中,认真地完
成工程施工,总承包服务和配合及保修等工作。
一、总承包管理与配合服务的范围
根据业主提供的招标文件,有部分项目为指定分包,在业主与指定分包方、材料
分包商签订此类合同时,我公司项目经理部将同时与分包商签订《总分承包管理合同》,
负责分承包工程施工的管理与配合服务。(对于指定分包方、供应商和一般分包方、供应
商,以下统称分包商),其具体应包括(但不限于):
质量控制与管理
工程进度的控制与管理
工程款的控制与管理
进场材料的控制与管理
对不合格品的控制与管理
纠正与预防措施的控制与管理
文明安全施工及环境保护控制与管理
与监理工程师、设计人协调
竣工验收管理
二、总承包协调的管理目标
通过总承包与分承包之间的密切配合,达到如下管理目标:
质量目标:分包商承担施工的工程质量达到优良,不影响整个工程的创优目标。
工期目标:按总承包方提供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好自身的工作。
安全目标:分包商在其分部分项的施工过程中无伤亡事故。
文明施工: 分包商施工达到工完场清,不影响本工程创文明安全样板工地目标的实
现。
环境保护: 依照 ISO14000 标准,施工过程无污染,防止扰民现象发生。
消防保卫:遵守现场消防、保卫规定,不发生火灾,不出现偷盗和丢失现象及施工成
1098品破坏现象。
三、总承包协调管理措施
质量管理与控制措施
施工前的质量控制
做好质量控制工作的准备。详细研究总承包合同的有关条款,充分理解业主的质量意
图,根据有关国家、专业部门等颁布的现行有效的法规、规范和标准,针对本工程的特点,
编制工程项目质量控制文件,如“工程项目质量计划”、“施工阶段质量控制实施细则”、“单
项、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的规定”、“工程交工技术文件的规定”、“工程项目施工阶
段应执行的标准规范目录”等。
审查分包方的资质。在业主招标分包方之前,协助业主与监理工程师一起对分包方的
质量保证能力进行审查。要求分包方的资质必须符合有关法规条文的规定及具有完成其分
承包工程并确保其工程质量的技术能力和水平。并对分包商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进行控
制。要求各分包商有健全的质量管理机构,合格的质量检查人员,并将其机构及施工人员
名单及时报业主、监理工程师和总承包审核与备案。
审查分包方在特殊过程中所用设备和人员。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对特殊过程操作人员的
资质(如电工、焊工、探伤师等)进行审查,对于其投入施工的设备、材料、分包方使用
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校准标识,不符合规定的不得使用。
审查分包方的施工组织设计或安装方案。重点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安装方案的质量保
证措施、质量检验制度及各种特殊操作人员的操作规程是否适用可行。
对工程所需原材料、设备质量进行检验和控制,对分包方进场材料进行抽检,防止使
用不合格品。根据总承包合同,各种原材料、半成品、设备等进场都要通过业主或监理工
程师的审批。由业主指定采购供应的材料、工程设备进场后,应将有关供方简介、技术资
料、出厂证明、试验数据、质量证明,在报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同时,报一份给总承包方,
在监理工程师的组织下,按有关标准规范进行抽检,共同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
协助分包方完善质量保证体系。依据总承包方制 GB/T19001-2015idt、ISO9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及对应的作业文件进行编制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执行的质量控制
实施细则,明确质量控制点,督促、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