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青县青县,悠悠我心
——暑期实践之河北青县合作养老调研记
初秋九月,北方的天气已透出丝丝凉意,北京大学政府创新研究会暑期实践的热情依旧
未减。9月2号到5号,搭上暑期社会实践的末班车,北京大学政府创新研究会一行六人赴
我们联合调研目的的需要,
在耿官屯村村党总支宣传委员齐丽霞的指引下,
参观了耿官
屯沼气厂、老年公寓、墓地公园、农业合作社等地方。耿官屯村美貌的村容、便利的生活设
施和发达的乡村经济让我们印象深刻。
实践团团员朱灿欢感触地说:
耿官屯村有好多创新点,
如果能够想办法宣传推广到其他村就好了。
调研之余,我们参观了盘古村的盘古庙,深深感觉到这片土地的深厚文化内涵;
我们去
有塑胶跑道和足球场的青县体育场踢球、
听青县市民的户外k歌,亲身体验市民丰富的业余
生活;我们也品尝了青县的很多令人耐人回味的名吃,
如驴肉火烧、炸酱面、金丝小枣、“肉
是绿色的、甜丝丝的”黄瓜。
巨大的收获
此次调研让队员们都受益匪浅。首先,经过有针对性的会谈、探访,大家对青县“合作养老”模式有了更深入的认识。
政策的拟订
县委县政府从2007年2月起开始策划,从财力水平、人口发展速度、百姓满意度等方
面深入研究了合作养老的可行性。2008年5月8日,《青县合作养老试行办法》正式启动。该政策的最大特点是五个“合作”:经过组织形式合作(政府与群众的合作),权利、义务合作(乡村合作养老联合会与参合会员以及会员之间的合作),准入限度合作(村民之间合作),受益条件合作及基金筹现合作,建立了政府、社会、个人多元合作体系,保证了乡村合作养老制度的生命力。
《青县乡村合作养老办法》的基本框架是:个人养老与政府补贴相联合,倡导合作互帮,
鼓励慈善捐助,保障个人利益,兼尽社会义务。规定以2008年5月1日为基准日,满25—64
周岁的人员为适龄参合人员,应缴纳3800—4800元的参合基金,达到65周岁后年受益标准
不低于1200元。基准日当日达到65周岁以上(含65周岁)并切合相应条件的缴纳100元
注册费后直接受益。同时推行“连带”政策:只有全村整体参合率达到80%规定标准的,村
民才能加入合作养老。如果全村整体参合率低于80%,全村人员都不能加入合作养老;如果
老人的适龄儿女、配偶中有一位不参加乡村合作养老,那么老人也不能直接享受乡村合作养
老金。
在政策宣传推广方面,县委县政府采取了由“逐个发动”到“集体发动”的模式,挨家
挨户宣传解说,并经过倡导敬老养老的社会民风,促进村民之间相互宣传、相互影响,
截止2009年7月底,全县经过查收的村达到346个,%,全县
累计收缴合作养老基金9200万元,。
与新农保的交融
2009年12月,国家的新型乡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出台。青县按照“受益最大化,尊
重历史,操作简短”和“就高不就低”原则,出台了《青县新型乡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等四个基本文件,并建立领导小组和经办机构,不单顺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