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探索与实践
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探索与实践
摘要: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是更好地实现扩大内需、刺激消费、实现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本文简要探讨了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思路和路径,以期能为所需者提供借鉴。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建设;探索;实践
中图分类号:TU98 文献标识码: A
党的十八大提出坚持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区别于旧的城镇化只重视城市框架拉大、人口增多思路,新型城镇化更注重做到大中小城市、小城镇、新型农村社区协调发展,更重视城乡一体化,更注重发展文化、内涵、品质和公共服务质量。
一、加快行政区划改革,统筹城乡规划
一个县城总人口要想在50万以上,那么县城人口最少要20万以上。没有足够数量的人口支撑,那么对于县城基础设施及消费将难推动。现在,我国不少县城人口规模都不到30万、甚至有20万人以下。进一步加强近期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批,合理确定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以及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和建设时序。同时,加强城镇体系规划、城镇总体规划等城乡规划,并做好其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的衔接与协调。以城乡一体化、产业集中化、人口聚集化为基本要求,把城乡两大社会板块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统一规划,按照中心城市扩大规模、县级城市完善功能、重点城镇示范带动、新农村建设分类推进的“四位一体”基本思路,分层分区位确立各自的功能定位和地域特色,加快形成中心城区—县城—镇—中心村—基层村五级城乡规划体系框架。中心城市应规划发展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高端产业聚集区; 中小城市和县城应利用土地、劳动力、资源等要素成本优势,规划发展特色产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乡镇、中心村和基层村应重点规划发展特色鲜明的主导产业,实现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建立和完善对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情况的定期评估制度,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评估周期、评估部门、评估方法、评估内容和评估报告上报的程序等。实行规划公示制度和听证制度,大力提倡公众参与规划编制、审批、实施和调整的全过程。建立城乡规划的行政检查、行政纠正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成立由党委巡视组、政府督察室、纪检、监察、建设等部门人员共同组成的城乡规划联合督查组,每年定期对城乡筹划的编制、审批、实施管理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二、提高市民素质
新型城镇化建设需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政府需要以群众为主体,因地制宜,而不是简单地大包大揽、盲目急进。深入教育和培养农民,增强农民创业就业技能,引导逐步转变生活观念,自愿进城入镇。不断提升城市居民综合素质,特别是要从青少年抓起,强化他们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观念。出台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政策性文件,着力解决好建设融资、土地供给、社会保障等突出问题,支持和推动全市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健康有序发展。引导外出打工者回乡创业,吸引人才流、资金流回归。要通过发展有订单需求的民营企业,争取年轻人离土不离乡,“零距离”创业,让更多的人足不出户就能挣到钱,推动家乡新型城镇化建设。
三、加快户籍制度改革
中心城市应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按照“降低门槛、放宽政策、简化手续”的原则,逐步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以具有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按照实际居住地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