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防雷施工规范请参看下列要求新建建筑物防雷设计审核、验收和施工要求 1 防雷设计审核 应提供的资料(防雷设计图纸一式两份,审核合格后一份退回建设单位,一份留防雷所验收存档) 防雷设计说明( 包括分类依据及设计方案); 基础防雷平面图; 天面防雷平面图; 高层建筑物防雷均压环设计图; 立面图; 防雷设施施工大样图; 规划报建审核书、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 上述设计资料若属分段设计,办理防雷设计审核时,必须提交设计说明、基础防雷平面图,并保证按施工进度提前补交相应的图纸。 经审核合格后,凭市防雷设施检测所签发的《广东省防雷设施设计审核书》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 2 工程验收 隐蔽部分的验收为保障建筑物防雷设施施工质量, 在以下环节必须通知市防雷设施检测所到现场进行检测、验收。施工过程应作好隐蔽工程施工记录( 一式三份) ,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 桩筋与承台钢筋焊接完成并在浇注混凝土之前; 完成承台浇注,焊接完地梁钢筋时; 有裙楼的建筑物,裙楼顶防雷设施施工完毕时; 完成层板浇注,开始驳接柱钢筋时; 每次均压环焊接完成时; 转换层防雷设施施工完毕时; 最顶层绑扎板筋,焊接完天面避雷网格时; 焊接完天面避雷带、避雷针时(暗装的,应在封装之前); 均压环与外墙金属门窗或玻璃幕墙等大的金属物体相连接完尚未填封时; 对已发出整改通知的,在整改完毕后; 工程总验收 防雷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提前一天通知市防雷设施检测所进行综合检测、验收。若验收合格, 领取《广东省防雷设施合格证》;若不合格,限期整改。 建设单位持《广东省防雷设施合格证》到有关部门办理建筑工程综合验收手续。 3 注意事项 GB50057-94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是强制性国家标准,新建建筑物的防雷设计、施工均必须按此规定严格执行。下列行为可导致建筑物防雷能力先天不足,留下永久性的雷击隐患: 防雷设施设计未经市防雷设施检测所审核合格,擅自开工的; 建筑物没有防雷设计或未有防雷设计先开工; 不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和其他防雷设计规范设计; 不按防雷设计图施工; 隐蔽部分未经验收便进入下一道工序; 不按" 整改通知" 及时整改; 防雷设施未经市防雷设施检测所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属于第 条和 条的将按《广东省防御雷电灾害管理规定》第十四条处以 3000 ~ 15000 元的罚款。 新建建筑物为综合性建筑物,涉及到通信、计算机等弱电设备的安装, 其防雷设计将涉及气象、供电、通信、计算机等多个专业的技术规范, 设计单位应同建设单位到市防雷设施检测所进行咨询, 确定设计方案, 以避免人力和财、物力的浪费。 4 施工要求 接地装置( 埋入土壤中或混凝土基础中作散流用的金属导体) 一般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建筑物钢筋混凝土基础内的钢筋作为防雷接地装置, 当不能利用其钢筋混凝土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