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 z.
- .
. 除锈等级要求到达St2级。刷净的金属外表应在4小时之涂漆。
涂漆应在枯燥的环境下完成,漆膜在完全枯燥后可接触潮湿。
满足下述条件可进展涂漆施工〔或按制造厂要求〕:
施工环境温度为15~30℃
被涂装外表的温度至少应比露点温度高3℃
涂料由两种或两种以上原料配成时,应随配随用,调配后的涂料延用时间应遵照生产厂规定。
活动支座的摩擦面不涂漆。
现场焊缝涂漆应在水压试验后进展。
对于油管道、油设备的油漆应采用防静电油漆。
涂漆施工及检验按GB 50235"工业金属管道工程工程施工及验收规"执行。
现场平安与防护
与涂漆工作相关的平安与防护要管理好,尤其要注意以下几项要求:
(1) 当外表处理采用喷沙器或电开工具清洁时,应使用防护罩如护目镜。
(2) 当涂漆在几乎密闭的环境下完成时,要提供适当的通风及照明。
(3) 工作现场要使用防火监测器,移走任不平安火源。
外表处理
设备和管道外表处理级别的选择将按附表 1的规定, 外表处理的级别将按下表分类和定义:
质量等级
外表处理法
外表处理要求
Sa-3
使钢材表观干净的喷射或抛射除锈
设备和管道钢构造外表应无可见的油脂、污垢、氧化皮、铁锈和油漆涂层等附着物,该外表应显示均匀的金属色泽。
Sa-21/2
非常彻底的喷射或抛射除锈
设备和管道外表应无可见的油脂、污垢、氧化皮、铁锈和油漆涂层等附着物,任残留的痕迹仅是点状或条纹状的轻微色斑。
Sa-2
彻底的喷射或抛射除锈
备和管道外表应无可见的油脂和污垢,并且氧化皮、铁锈和油漆涂层等附着物已根本去除,其残留物应是结实附着的。
- .
. .可修编. .
-
. z.
Sa-1
轻度的喷射或抛射除锈
设备和管道外表应无可见的油脂和污垢,并且没有附着不牢的氧化皮、铁锈和油漆等附着物。
St-3
非常彻底的手工和动力工具除锈
设备和管道外表应无可见的油脂和污垢,并且没有附着不牢的氧化皮、铁锈和油漆涂层。除锈应比St-2更彻底,底材的显露局部的外表应具有金属光泽。
St-2
彻底的手工和动力工具除锈
设备和管道外表应无可见的油脂和污垢,并且没有附着不牢的氧化皮、铁锈和油漆涂层等附着物。
步骤
〔1〕 采用刷子、喷枪、滚子或其他适当的法进展涂漆,应取决于漆的种类,被涂漆材料外表和材质状况以及工作区域的环境。
〔2〕材料应在临时仓库混合,通常每人带入工作区域的漆不超过两升,喷漆时例外。
〔3〕刷漆前,应将漆充分搅拌混合均匀;当采用多种漆时,每种成分的混合比例必须格按照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