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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建设留用地管理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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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建设留用地管理意见.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村级建设留用地管理意见
为了进一步规范村级建设留用地的管理,确保留地安置真正落到实处,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征用土地补偿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湖政发〔2003〕13号)规定,结合市区征用土地留地安置村级建设留用地管理意见
为了进一步规范村级建设留用地的管理,确保留地安置真正落到实处,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征用土地补偿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湖政发〔2003〕13号)规定,结合市区征用土地留地安置的实际,现就市区村级建设留用地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留用地的指标
凡建设需要征用市区城市及乡镇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不包括农民新村用地、保留村庄占地和河流、水域等)总量的5-7%核定,其中工业用地约占80%,商贸用地约占20%.
二、留用地的规划选址
村级建设留用地可以是国有土地,也可以是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建设留用地的位置和数量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按照用途统一、集中成片、指标配套的原则,在城市、集镇建设规划范围内一次性规划给村集体经济组织,并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留用地指标确认书。建设留用地的选址应在同用途区域范围内处于相对较优的位置。
三、留用地指标的使用
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年度建设留用地指标,原则上应与年度被征用可建设发展用地相一致,,在不影响城市建设的情况下可放宽到第三年使用。
,在规划许可的情况下,商贸用地指标与工业用地指标可按1:

四、留用地的用地审批
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建设留用地,必须持项目审批部门的立项文件、规划部门的规划用地红线图及用地规划许可证等有关材料报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方可动工建设。
村级建设留用地可采用出让、划拨或使用方式供地,但中心城市规划区内不得采用使用方式供地。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工业项目用地地价,可享受相应优惠政策;商贸用地按规定缴纳国家税费,免交除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外的土地收益;划拨和使用方式用地按规定标准缴纳国家税费。
五、留用地的使用和管理
村级建设留用地主要用于确保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长期收益和扩大失地农民的就业。留用地的使用必须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前提下,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自主进行开发或通过招商引资进行合作、合股开发,留用地的使用必须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并自觉接受村民监督,实行村务公开。本着村民自治和效益优先的原则,对留用地的使用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形成决议后,报所在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有关用地手续.
村级建设留用地用于招商的,其地价应规范管理,工业用地地价应与所在地的相应基准地价相符。商贸用地以出让方式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出让金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