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纺织购销合同-买卖合同
纺织购销合同-买卖合同1
购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略] 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__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局部货款总额万分之___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__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第八条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局部注销合同,必需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局部总额__%的补偿金。
第九条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第十一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行抗力的缘由,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准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局部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局部履行,并全部或者局部免予担当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双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两者选一)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全部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盖章)乙方: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地址:______
电话:________电话: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开户银行、帐号___
____年__月__日
纺织购销合同-买卖合同2
需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经买卖双方协商全都,达成如下:
产品品名
产品规格
颜色
数量(米)
单价(出厂含税价)
总价(元)
全棉嵌条坯布
(106#)
:j40s+100d有色丝
:j40s
(下机)
:63英寸(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