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河南省《兽药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201 4 版) 一、《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行政处罚(一) 行政处罚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无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兽药的,或者虽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假、劣兽药的, 或者兽药经营企业经营人用药品的, 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 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及生产、经营的兽药和违法所得, 并处违法生产、经营的兽药( 包括已出售的和未出售的兽药, 下同) 货值金额 2 倍以上 5 倍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无法查证核实的,处 10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罚款; 无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兽药, 情节严重的, 没收其生产设备; 生产、经营假、劣兽药, 情节严重的, 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给他人造成损失的,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终身不得从事兽药的生产、经营活动。擅自生产强制免疫所需兽用生物制品的,按照无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兽药处罚。(二)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标准 1. 无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兽药的。(1) 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生产的兽药 1 个品种 2 批次以下, 或货值金额低于 500 0 元的。处罚标准: 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及生产的兽药和违法所得, 并处违法生产的兽药货值金额 2 倍以上低于 3 倍罚款。货值金额无法查证核实的,处 10万元以上低于 15 万元罚款。(2 )较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生产的兽药 1 个品种 3—4 批次,或货值金额 5000 元以上低于 2 万元的。处罚标准: 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及生产的兽药和违法所得, 并处违法生产的兽药货值金额 3 倍以上低于 5 倍罚款。货值金额无法查证核实的,处 15万元以上低于 20 万元罚款。(3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严重违法行为: ①生产的兽药添加国家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 或添加人用药品等农业部未批准使用的其他成分的。②生产的兽药累计 2 个品种以上,或5 批次以上,或货值金额 2 万元以上的。③生产兽用疫苗的。④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处罚标准: 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及生产的兽药和违法所得, 没收生产设备,并处违法生产的兽药货值金额 5 倍罚款。货值金额无法查证核实的,处 20 万元罚款。生产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终身不得从事兽药生产、经营活动。 2. 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的。(1 )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违法经营的兽药 2 个品种以下,或 3 批次以下,或货值金额低于 5000 元的。处罚标准:没收经营的兽药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经营的兽药货值金额 2 倍以上低于 3 倍罚款。货值金额无法查证核实的,处 10 万元以上低于 13 万元罚款。(2 )较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违法经营的兽药 3—4 个品种,或 4—5 批次,或货值金额 5000 元以上低于 2 万元的。处罚标准:没收经营的兽药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经营的兽药货值金额 3 倍以上低于 4 倍罚款。货值金额无法查证核实的,处 13 万元以上低于 16 万元罚款。(3 )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违法经营的兽药 5 个品种以上,或 6 批次以上,或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