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正安县2016年煤矿节后复工复产培训
煤矿电气安全
安全用电
:是电流对人体内部组织造成的伤害
:是电流对人体造成的外伤。包括:电弧灼伤、电烙印、皮肤金属化、电光眼。
安全用电
的记录簿内。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指派专人限期处理。
矿用电气设备
2 .矿用防爆电气设备安全检查的重点
矿井供电系统
(1)可靠性
(2)安全性
(3)供电质量
(4)经济性
矿井供电系统
。
凡是因突然停电会造***身伤亡或重要设备损坏、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产生不良政治影响的负荷,为一级用户。煤矿主要通风机、井下主排水泵、副井提升机等,这类用户应采用来自不同母线的双回路电源供电。
矿井供电系统
2 .二级用户: 因突然停电造成较大数量的减产或较大经济损失的负荷,煤矿集中提煤设备、地面空气压缩机、采区变电所等。一般采用双回路供电或环形供电线路供电。
:
这类用户如突然停电对生产不会造成较大的影响,煤矿维修车间、照明供电等。一般采用单回路供电。
矿井供电系统
三.《煤矿安全规程》对井下电压等级的要求
(1)高压不超过10 000V。
(2)低压不超过1140V。
(3)照明、信号、电话和手持电气设备的供电额定电压不超过127V。
(4)远距离控制线路的额定电压不超过36V
(5)采区电气设备使用3300V供电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
矿井供电系统
矿井各级变电所的变压器、配电装置、供电线路及用电负荷,按照一定方式相互联结起来成为一个整体,称为煤矿供电系统。
根据矿井的井田范围、矿层结构、埋藏深度和井下涌水量的大小等条件,矿井供电系统可分为深井供电系统和浅井供电系统。
当矿井煤层埋藏深度超过150米,涌水量较大时,应采用深井供电系统。
当矿井煤层埋藏深度不超过150米,涌水量较小,采区距井底车场又较远时,可采用浅井供电系统。
矿井供电系统
矿井供电系统
(1)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线路。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年产60万吨以下产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必须有备用电源;备用电源的容量必须满足通风、排水、提升等要求。
(2)矿井两回路电源线路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负荷。
(3)正常情况下,矿井电源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一回路运行时,另一回路必须带电备用,以保证供电的连续性。
(4)10KV及其以下的矿井架空电源线路不得共杆架设
(5)矿井电源线路上严禁装设负荷定量器。
矿井供电系统
(6)对井下各水平中央变电所、主排水泵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的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 主要通风机、提升人员的立井绞车、抽放***泵等主要设备房,应各有两回路直接由变电所馈出的供电线路。
(7)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严禁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
(8)直接向井下供电的高压馈电线上,严禁装设自动重合闸。手动合闸时,必须事先同井下联系,井下低压馈电线上有可靠的漏电、短路检测闭锁装置时,可采用瞬间一次自动复电系统
矿井供电系统
(9)矿井高压电网,必须采取措施限制单相接地电容电流不超过20A。
(10)井上、下必须装设防雷电装置,并遵守下列规定:
①经由地面架空线路引入井下的供电线路和电机车架线,必须在入井处装设防雷电。
②由地面直接入井的轨道及露天架空引入的管路,必须在井口附近将金属体进行不少于两处的良好的集中接地。
③通信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熔断器和防雷电装置.
矿井供电系统
(11)井下低压配电系统同时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电压时,低压电气设备(电动机、变压器、馈电开关、启动器、检漏继电器等)上,应明显地标出其电压额定值。
(12)每一矿井必须备有地面、井下配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示意图和电力、电话、信号、电机车等线路平面敷设示意图,并随着情况变化定期填绘。
(13)电气设备不应超过额定值运行。
(14)煤电钻必须设有检漏、漏电闭锁、短路、过负荷、断相、远距离启动和停止煤电钻的综合保护装置。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在每班使用前必须进行1次跳闸试验。
矿井供电系统
(1)永久性井下中央变电所和井底车场内的其他机电设备硐室,应砌碹或用其他可靠方式支护,采区变电所应用不燃性材料支护。硐室必须装设向外开的防火铁门。铁门全部敞开时,不得妨碍运输。铁门上应装设便于关严的通风孔。装有铁门时,门内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