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乐亭县环境保护局行政权力目录
单位(公章):乐亭县环保局
序
号
项目名称
类别
实施依据
公开
形式
公开
范围
公开
时间
收费依据、标准
承办
科室
备注
1
污染防治设施的拆除或闲置的批准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五条
网上
社会
随时公开
无
综合科
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
网上
社会
随时公开
无
综合科
县批
项
目
3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审批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六条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国务院第253号令)第十六条至第二十三条
网上
社会
随时公开
无
综合科
县批
项目
4
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登记表重新审核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
网上
社会
随时公开
无
综合科
县批
项目
5
向大气排放转炉气等可燃气体的批准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七条
网上
社会
长期
无
综合科
县批
项目
6
特殊情况需要改变防治污染设施设计文件的审批
行政许可
《河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网上
社会
长期
无
综合科
县批
项目
7
水利工程内设置或扩大排污口许可的批准
行政许可
《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
网上
社会
长期
无
综合科
县批
项目
8
清洁生产的审核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
网上
社会
长期
无
综合科
县批
项目
9
未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擅自施工的
行政处罚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第1款,第二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
网上
社会
长期
无
环境执法
大队
县批
项目
1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施工的
行政处罚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第1款,第二十五条
网上
社会
长期
无
环境执法
大队
县批
项目
11
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采用工艺发生重大变化,未重新报批擅自施工的
行政处罚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
网上
社会
长期
无
环境执法
大队
县批
项目
1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才开工建设,但没有重新审批的
行政处罚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2款,第二十四条
网上
社会
长期
无
环境执法
大队
县批
项目
13
建设项目的需要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
行政处罚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十八条
网上
社会
长期
无
环境执法
大队
县批
项目
14
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而投入生产或使用的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七条
网上
社会
长期
无
环境执法
大队
县批
项目
15
试生产超过3个月未申请竣工验收的
行政处罚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
网上
社会
长期
无
环境执法
大队
县批
项目
16
试生产阶段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未同时运行的
行政处罚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十六条
网上
社会
长期
无
环境执法
县批
大队
项目
17
擅自新建国家和省明令禁止的污染环境的建设项目
行政处罚
河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保护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十八条
网上
社会
长期
无
环境执法
大队
县批
项目
18
禁止土法炼制砷、汞、焦碳、硫磺、石油、铅、锌、铜和铝等产品;禁止利用土蛋窑生产水泥
行政处罚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十六条  ,第二十七条
网上
社会
长期
无
环境执法
大队
县批
项目
19
逾期未提交防治污染设施竣工验收申请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使用的
行政处罚
《河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
网上
社会
长期
无
环境执法
大队
县批
项目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