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权力运行制度规范汇编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修订
目录
一、行政许可类……………………………………………… 1
1. 企业特殊工时制审批制度……………………………… 2
2.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审批………………………… 4
3. 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设立审批……………………… 7
4. 民办培训教育机构审批………………………………… 10
二、非行政许可审批类……………………………………… 13
…… 15
评审结果审批………………………………………… 17
“三支一扶”大学生审批……………………… 20
………………………………………… 22
…………………………… 25
、定点零售药房资格审查…28
(现金垫付)审核…………………… 32
(网络记账)审核…………………… 34
…… 36
10. 企业职工办理因病、特殊工种退休审批……………… 40
三、行政确认类……………………………………………… 42
…………………………………………… 43
………………………………… 47
…………………………………… 48
…………………………… 51
四、行政奖励类……………………………………………… 54
………………………… 55
五、行政处罚类……………………………………………… 58
……………………………… 60
………………………… 83
市人社局权力运行目录、制度和流程图
(行政许可类)
序号
项目
名称
实施
主体
实施
依据
公开
形式
公开
范围
公开
时间
收费依据
和标准
承办
机构
1
企业特殊工时制度审批
市人社局
《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
局门户网站
社会
公开
主动
公开
否
政策法规科
2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审批
市人社局
《国务院对确定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安徽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做好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皖人社秘〔2010〕359号)
局门户网站
社会
公开
主动
公开
否
促进就业与职业能力建设科
3
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设立审批
市人社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局门户网站
社会
公开
主动
公开
否
促进就业与职业能力建设科
4
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培训为主的民办学校的审批
市人社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局门户网站
社会
公开
主动
公开
否
促进就业与职业能力建设科
企业特殊工时制审批制度
一、办事依据
《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
二、条件和标准
企业因生产经营特点和工作岗位的特殊性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的,可申请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三、所需材料
书面申请;申请表;岗位说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企业工会对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意见。没有成立工会组织的,应当提交实行特殊工时制度涉及职工的联名意见;根据审查情况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受理
局政策法规科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或不预受理的事项。
五、审查与决定
政策法规科进行初审,承办人员提出初审意见后交科长审查,科长提出审查意见后,报分管局领导审
核,分管局领导审核后局务会集体研究决定,制作行政许可决定书,送达申请单位。
六、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七、有效期:一年。
八、收费标准:不收费。
九、法律效力
经批准的岗位可以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
企业特殊工时制审批流程
符合条件
法规科
批复
审查
受理
单位申请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审批工作制度
一、办事依据
安徽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做好经营性人力资源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