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判断
1、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和人力资源管理模式的盛行,公事员制度功能中的监控功能、激励功能、开发功能越来越受到重视。×
2、党委、政府、人大的工作部门或工作机构的领导成员,也包括各民主党派的领导成员,都属于党政机关干部。×
49、公事员任职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岗位空缺。×
50、公事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该经有关机关批准,不能够领取兼职报酬。√
51、公事员荣膺职务,应该逐级荣膺。特别优异的或许工作特殊需要的,能够按照规定破格或许越一级荣膺职务。√
52、公事员荣膺领导职务的,应该按照有关规定推行任职前公示制度和任职试用期制度。√
53、公事员荣膺领导职务的,应该按照有关规定推行竞争上岗和公然选拔制度。√
54、公事员荣膺职务,只应该逐级荣膺。×
55、机关内设机构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出现空缺时,能够在本机关或许本系统内经过竞争上岗的方式,产生任职人选。×
56、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或许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出现空缺,能够面向社会公然选拔,产生任职人选。√
57、公事员荣膺领导职务的,应该按照有关规定推行任职前公示制度和挂职锻炼制度。×
58、赐予公事员或许公事员集体奖赏,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决定或许审批。√
59、奖励、记二等功由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许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批准。×
60、撤除奖赏应该以通知的形式作出,体现机关有错必纠的原则。×
61、公事员法对公事员奖赏条件的规定采取详细列举性的方式。×
62、公事员排除处分后,荣膺薪资品位、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可是,排除降级、革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63、对公事员的处分,应该事实清楚、凭证确凿、定性正确、办理适合、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64、公事员违纪的,应该由处分决定机关决定对公事员违纪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认定的事实及拟赐予处分的依据见告公事员本人。公事员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65、受警示处分的,在处分影响期限内,不得荣膺职务和级别,也不能够荣膺薪资品位。×
66、机关对新录取人员应该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
67、公事员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公事员查核的内容和任职、荣膺的依据之一。√
68、机关根据公事员工作职责的要求和提高公事员素质的需要,对公事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
69、机关对新录取人员应该在试用期内进行任职培训。×
70、任职培训一般在试用期间进行,培训时间不少于三十天。×
71、公事员在挂职锻炼期间,可改变与原机关的人事关系。×
72、公事员担当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该推行任职回避,法律还有规定的除外。×
73、公事员之间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能够在同一机关担当职务。√
74、公事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当职务。×
75、公事员在不同职位之间转任应该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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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对省部级正职以下的领导成员应该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行跨地区、跨部门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