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目次
1总则 2术语、符号
术语
符号
3施工前的准备
施工准备
施工测量
施工前的复查和试验
场地清理
试验路段。
4路基施工的一般规定
基本要求
路基施工排水
路基施工取土和弃土
土方机械化施工
5填方路堤悉设计文件和设计交底的基础上,进行现场核对和施
工调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根据有关程序提出修改意见报请变更设计。
根据现场收集到的情况、核实的工程数量,按工期要求、施工难易程度和人员、设备、
材料准备情况,编制实施性的施工组织设计,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业主批准弁及时提出开工报告。重要项
目,应编路基施工网络计划。
修建生活和工程用房,解决好通讯、电力和水的供应,修建供工程使用的临时便道、便
桥,确保施工设备、材料、生活用品的供应;设立必要的安全标志。
施工测量
路基开工前应做好施工测量工作,具内容包括导线、中线、水准点复测 ,横断面检查与
补测,增设水准点等。施工测量的精度应符合交通部颁布实施的《公路路线勘测规程》的要求。
导线复测
当原测的中线主要控制桩由导线控制时,施工单位必须根据设计资料认真搞好导
线复测工作。
导线复测应采用红外线测距仪或其它满足测量精度的仪器。仪器使用前应进行检验、校正。
原有导线点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应进行加密,保证在道路施工的全过程中,相邻
导线点间能互相通视。
X 2+2. 4导线起迄点应与设计单位测定结果比较,测虽精度应
确足设汁要求*:
角度闭合差(*>为与6 V,川是测点数|坐标相对闭台差
为± 10000"
3, 2A 2- 5 。
3-2 2八6对有碍施工的磬线点,施工前应加以固定*固定方法
可采用左点法{图3. 2- 2. 6)或其它的固定方法。所设护桩应牢固可毒,桩位应便于架设测^仪器,弁设
.
田号缝点固定法示意 注:o在SMT空右才。戏为修线点
路基开工前应全面恢复中线弁固定路线主要控制桩,如交点、转点、圆曲线和缓和
曲线的起讫点等。对于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应采用坐标法恢复主要控制桩。
恢复中线时应注意与结构物中心、相邻施工段的中线闭合,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弁报
现场监理工程师或业主。
如发现原设计中线长度丈量错误或需局部改线时,应作断链处理,相应调整纵坡,
弁在设计图表的相应部位注明断链距离和桩号。
校对及增设水准基点
3八2. 4 1使用设计单位设屋的水准点之前 应仔细校核,弁与国 家水准点闭合,超出允许误差范围时,
点闭合差应按农公路桥涵施 H技术规 范卧的规定办理*
高速公路和•…级公路的水准点闭合 差为20 ZA mm,二级以下公路水唯点闭合差为 ± 3。/Einin,人为水唯路线 长度于liX km计。
水准点间距不宜大于1km,在人工结构物附近、高填深挖地段、工程量集中及地
形复杂地段宜增设临时水准点。临时水准点必须符合精度要求,弁与相邻路段水准点闭合。
如发现个别水准点受施工影响时,应将其移出影响范围之外,其标高应与原水准点闭合。
增设的水准点应设在便于观测的坚硬基岩上或永久性建筑物的牢固处,也可设在
埋入土中至少1m深的混凝土桩上。
路基施工前,应详细检查、核对纵横断面图,发现问题时应进行复测。若设计单位未提
供横断面图,应全部补测。
路基放样
路基施工前,应根据恢复的路线中桩、设计图表、施工工艺和有关规定钉出路基用地界桩和
路堤坡脚、路堑堑顶、边沟、取土坑、护坡道、弃土堆等的具体位置桩。在距路
中心一定安全距离处设立控制桩,其间隔不宜大于 50m桩上标明极号与路中心填挖高,用(+)
表示填方,用(一)表示挖方
在放完边桩后,应进行边坡放样,对深挖高填地段,每挖填5m应复测中线桩,测定 其标
高及宽度,以控制边坡的大小。
路基施工期间每半年至少应复测一次水准点,季节冻融地区,在冻融以后也应进行
复测。
机械施工中,应在边桩处设立明显的填挖标志,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在施工中,宜
在不大于200m的段落内,距中心桩一定距离处埋设能控制标高的控制桩,进行施工控制。发现
桩被碰倒或丢失时应及时补上。
取土坑放样时,应在坑的边缘设立明显标志,注明土场供应里程桩号及挖掘深度;作为排
水用的取土坑,当挖至距坑底 ? ,应按设计修整坑底纵坡。
边沟、截水沟和排水沟放样时,宜先做成样板架检查,也可每隔10? 20m在沟内外
边缘钉木桩弁注明里程及挖深。
施工过程中,应保护所有标志,特别是一些原始控制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