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武汉市家庭农场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武汉市家庭农场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编者按:随着我国农村农业经营主体出现的分化,除了一般的小农经营主体外,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在推动农村、农业发展,在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其中家庭农场(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在其发展过程中自动实现代际传承和新老交替,从而破解了我国未来农业经营主体的稳定性和持续性难题,是培养职业农民的重要途径。
导读:家庭农场与城市发展现代都市农业的目标和要求相适应,发展前景广阔,其作为专业大户的升级版,引领着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代表着中国农业的先进生产力。武汉市2011年确定了“支持发展家庭农场的新型经营模式”,得到市政府的政策和项目支持,但仍存在农业基础设施薄弱、技术与信息缺乏、资金短缺等问题,仍然需要政府及农业主管部门通力合作。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家庭农场”的概念。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1] 目前,武汉市在培育家庭农场方面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实践证明,家庭农场与我市发展现代都市农业的目标和要求相适应,前景广阔。
1 家庭农场提出的背景分析
改革开放30多年来,随着工业和城市的蓬勃发展,农村劳动力大规模转移,农村的经济社会结构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在这种背景下,农业生产的兼业化、老龄化、女性化趋势愈发严重,农村和农业生产一线精壮劳动力严重匮乏,大量的老、弱、病、残成为农业生产的主力军,未来“地由谁来种”已经成为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
题[2]。
目前,我国农村农业经营主体已经出现了分化,除了一般的小型经营主体外,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在推动农业农村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按照家庭农场的三大标准(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家庭农场必然会来源于专业大户,但是其界定标准要高于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作为专业大户的升级版,引领着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代表着中国农业的先进生产力。同时,家庭农场在其发展过程中自动实现了代际传承和新老交替,从而破解了我国未来农业经营主体的稳定性和持续性难题,是培养职业农民的重要途径,对于确保我国农业生产安全发挥着重要作用。
2 武汉市培育家庭农场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培育家庭农场现状
2011年,我市确定了“支持发展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模式”,培育家庭农场99家,并下发了《2011年家庭农场项目指南》,,;2012年我市新发展家庭农场68个,安排扶持资金210万
元[3~4];2013年已有170多家家庭农场提出申请,为此我市在原有《项目指南》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制定了《2013年家庭农场申请财政补贴项目指南》。
目前,我市家庭农场主要有种植、水产、种养型和循环农业型4种模式,其特色和作用主要表现为:规模适中,风险较小,便于管理;有一定的集约效益,成本可控;家庭农场主大多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懂